发展民营经济绝不是权宜之计
【新时代民营经济和高质量发展】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盘和林认为,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十分突出,不可替代,发展民营经济绝不是什么权宜之计,而是培育国家产业竞争优势、增强国家产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前段时间,笔者作为随团专家,参加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先后考察调研了浙江、福建、广东等地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民营企业家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笔者发现,民营经济在这些省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2018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为5.26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4.1%。同样是2018年,浙江民营经济增加值超过3.6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5.5%左右,创造了全省58.1%的税收、63.1%的投资、78.0%的外贸出口、87%的就业岗位。民营经济在福建则是“三分天下有其二”,贡献了全省67%的GDP、7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市场主体占90%以上。
这些宏观经济数据充分说明,发展民营经济,绝不是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时为稳定经济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而是经济发展的长远战略。调研期间,我们还走访了以正泰、吉利、安踏、恒安、红豆等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笔者深刻感受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而从产业竞争优势理论看,发展民营企业更是培育国家产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世界各国经济联系不断加强,相互依赖程度日益提高。中国经济与世界各国经济紧密融合,中国企业也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在此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经济实力的竞争,国家竞争优势也往往表现为产业竞争优势。
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波特教授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了“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该理论着重讨论了特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的各种条件。它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开放型经济背景下,一国产业结构状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各国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能动性和可选择性,固有的比较优势不应成为谋求增强国际竞争优势的障碍。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既是基于国家的理论,也是基于公司的理论。波特认为,一国的贸易优势并不像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宣称的那样简单地决定于一国的自然资源、劳动力、利率、汇率,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一国的产业创新和升级的能力。
毫无疑问,民营经济在产业创新和升级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比如,浙江温州是著名的“中国鞋都”,这里孕育了7个中国名牌产品、82枚中国驰名商标、196家中国真皮标志企业,占全国鞋革行业品牌榜半壁江山。2017年,温州市鞋革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02亿元,跻身千亿产业集群行列。与此同时,以康奈、奥康、红蜻蜓等品牌为代表的大型鞋企,与世界制鞋龙头意大利直接对接,大力推动智能化生产,走在了行业前列,这也使得温州由“中国鞋都”逐渐成长为“世界鞋都”,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
中国有很多这样的千亿级产业集群,还有更多的产业集群正在形成过程中。产业集群既是产业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的结果,同时也是新时期做大做强产业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家产业竞争优势往往蕴含于这些产业集群之中,而组成产业集群的往往就是最具活力、最具市场敏锐性和最具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所以说,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十分突出,不可替代,发展民营经济绝不是什么权宜之计,而是培育国家产业竞争优势、增强国家产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盘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