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上演城市“变形记” 实现70年颜值“逆生长”
中新网宁波8月21日电(记者 李佳赟)从泥泞小路到密集的交通网,从老旧巷弄到拔地而起的高楼广厦……8月21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闻发布会“‘甬’往直前,宁波城市建设再出发”篇在浙江宁波举行,一组组数据、一幅幅图片,真实描绘了宁波在时光流转变迁中,上演的一场场脱胎换骨般的“城市变形记”。
宁波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寿旦表示,新中国成立初期,宁波市政基础设施发展缓慢。之后,宁波先后开展多轮城市建设,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由建国初的18.3平方公里拓展到2018年的345.5平方公里,道路面积从1996年的811.6万平方米增加到如今的5180.83万平方米。
进入持续“生长期”后的宁波,继续完善城区基础路网、城市快速交通联结成网,城市发展框架由此不断“扩容”提质。此外,宁波还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绿道网、公共停车位等建设,城市主干交通形成了地下轨道、地面主干道、空中高架的立体交通格局,有效破除交通拥堵痼疾。
除了城市路网不断完善,宁波还保障“住有所居”,让“安居梦”照进现实。
1978年,宁波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6.93平方米。1990年以后,宁波住宅建设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据悉,目前宁波全市城镇房屋数量为314.66万套,建筑面积5.59亿平方米。截至2018年底,宁波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6.6平方米,是1978年的近7倍。
伴着城市的发展节奏,宁波住房保障体系也不断完善,让外来务工人员及城市中低下收入群体在“广厦千万间”下“风雨不动安如山”。
陈寿旦表示,自2002年以来,宁波相继实施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保障政策。2010年,宁波正式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并大规模启动公租房房源建设,并于2014年开始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进行了“并轨”。
“经过不断探索、调整、完善,宁波建立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住房保障已覆盖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陈寿旦说。
截至目前,宁波共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约780万平方米,已累计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12万余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及以下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申请一户保障一户;公积金缴存总额从1994年的3983.38万元,直至2018年12月底,历年累计已达1629.47亿元,助推实现“住有所居”愿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