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间中国城镇就业增27.3倍 就业形势长期稳定
(新中国70年)70年间中国城镇就业增27.3倍 就业形势长期稳定
中新社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统计局20日发布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形势长期稳定。就业总量从1949年的1.8亿人增加到2018年的7.8亿人,扩大3.3倍,其中城镇就业达到4.3亿人,比1949年增加27.3倍。
当天发布的“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中国就业结构也不断优化。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绝大多数劳动者以农业为生。1952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达83.5%,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仅分别为7.4%和9.1%。
改革开放后,第三产业在1994年和2011年分别超过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成为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第一产业在2014年成为就业人数占比最少产业。2018年,中国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分别为20258万人、21390万人和35938万人,占比分别为26.1%、27.6%和46.3%,服务业占主导的现代模式逐步形成。
此外,工资收入也快速增长。改革开放前,中国平均工资增长较慢,1952-1978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从445元增加到615元(人民币,下同),增长了3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仅增长10.3%。
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再加上政府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快速增长。2018年,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82461元,是1978年的134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3.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了18.3倍,年均实际增长率为7.7%。
70年来,中国始终面临着巨大就业压力,官方在不同发展时期及时采取了不同就业政策。尤其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充分发挥传统动能增加就业同时,积极培育壮大新动能,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业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报告显示,2013-2018年,中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都在1300万以上;中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稳定在5.0%左右的较低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保持在4.0%左右;劳动力市场运行平稳,求人倍率持续保持在1.0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