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八年单位不给缴纳社保 人社部门罚2000元了事:交不交和我们没关系了
齐鲁网7月25日讯潍坊市民李先生自2011年起在潍坊市寒亭区物价局工作,但单位至今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2018年3月底,李先生去寒亭区人社局投诉,4月相关部门给单位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然而到期还是没办。
2018年5月7日,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潍坊市寒亭区物价局处以两千元的罚款。可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单位仍然没有给李先生社会保险。
对于用人单位迟迟不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人社部门却回复,已经罚过款了,其他事与他们无关。
面对工作人员这样的答复,在7月25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回头看节目直播现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梅建华表示,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按时缴纳劳动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律义务,对不交劳动保险的单位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显然是不对的。
梅建华表示,如果职能部门真的是以罚代管,说明工作作风还存在问题,这也是工作当中需要进一步改革的地方,进一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找差距,落实存在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