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天,科创板演绎了资本市场改革的速度与激情
259天,科创板演绎了资本市场改革的速度与激情
从2018年11月5日到2019年7月22日,从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到科创板正式开市,历时259天,迅速完成了制度规则、技术系统以及各项市场准备工作,演绎了资本市场改革的速度与激情。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向市场化、法治化迈进。
全程上演着“中国速度”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从宣布开始,科创板就开始与时间赛跑。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上交所出台相关细则。4个月内相关发行上市制度落地。
2019年3月18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正式开始接受发行人申请。5个月内首批申报企业正式受理。
2019年6月5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微芯生物、天准科技、安集科技3家企业上市申请。7个月内首批企业通过上市委员会审核。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宣布正式开板,举行了开板仪式。
2019年6月14日,证监会同意华兴源创、睿创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8个月内首批企业通过证监会注册并启动发行工作。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交易。从宣布设立到正式开市,只有259天,全程上演着“中国速度”。
10年前设立的创业板被称为“十年磨一剑”,用了很长时间才真正推出,这次科创板的速度远远快于当年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而且,中小板和创业板推出,基本上不用修改相关制度,相对容易,而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次制度创新,新股发行、信息披露、上市交易等等规则都需要重新设计,难度大了很多。这种情况下,259天就完成所有程序,的确不易,也证明注册制是高效的。
制度创新带来高效审核
速度的背后是质量的坚守和制度的保障。
速度最快的是新股发行的审核周期,科创板首批企业,从受理到注册成功平均只用了83天,也即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明显短于A股存量市场新股发行审核周期。之所以如此快速,在于科创板一开始就明确了科创板的定位以及注册制内涵,通过设立清晰的规则和要求,增强发行审核的可预期性,保障了审核高效、流畅。不同于审批制、核准制,科创板实施的注册制之所以高效,主要归结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强化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且发行人在短时间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多轮问答即可获得审核通过。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科创板将权利尽量交给市场,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减少前期行政干预,加强全程监管,审核理念与方式的转变为科创板高效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加速推动科创板落地的同时,监管部门未忽视对质量与风险的关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将贯穿于科创板发行上市及上市公司存续的全过程,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科创板是资本市场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对申报企业的问询,以多维度、全方位、深入的问询,为市场筛选出一个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真实企业,是科创板稳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木瓜移动在强大的问询机制下,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充分印证了科创板并非无门槛、无要求。
为重塑市场生态,强化市场法治建设,确保科创板平稳运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多项创新配套制度为科创板保驾护航。与此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充分维护科创板的正义与公平性。有两家领先的头部券商,在科创板承销过程中擅自修改招股说明书已经被证监会处分,两家发行人也受到处分,还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处分过程中。
让市场博弈定价权
科创板一系列制度创新已经开始显现效果,从发行看,增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允许未盈利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红筹企业发行上市,将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
市场化是资本市场改革基本方向,也是科创板制度的一大特点。充分信息披露让市场选择上市公司,放开或放宽涨跌限制让市场各方直接博弈定价权,就是要通过“无形的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科创板制度设计上有很多新亮点,比如,发行价采取市场化定价,交易方面,上市前5天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的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之所以这样设计,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二部负责人曾刚表示,这是为了让市场充分博弈,尽快达到均衡价格。根据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一般新股上市5日后价格波动较为平稳。而且,考虑到新股首日充分博弈的情况下,后4日的运行情况可为下一步改革提供参考。
科创板在上市5个交易日之后将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主要是为了减少交易阻力,提升市场定价效率。按历史数据测算,20%的涨跌幅相比现行的A股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减少约80%的涨跌停现象。
同时,为了抑制上市初期没有涨跌幅限制可能带来的炒作,这次设计了一个“价格笼子”,就是“价格申报范围限制”,即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没有涨跌幅并不等于可以随意报价,这样可以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另外还实行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和临时停牌制度,临时停牌时间缩短到10分钟,不会对连续交易造成不利影响。
这些创新制度的效果还需要这几天经过实践检验并且不断完善,如果取得很好的效果今后复制推广到整个资本市场,那么,科创板真正起到了“试验田”作用,中国资本市场向进一步市场化、法治化迈进。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