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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禁聘中小学在职教师 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

2019-07-16 14:20:00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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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发文规范校外线上培训

  禁聘中小学在职教师 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

  本报讯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培训内容超标超前、培训费过高、合理退费难。昨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进行规范。

  意见提出将从培训内容、时长、师资、收费等方面对校外线上培训进行日常监管,同时将建立黑白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严肃处理。

  实施备案审查制度

  意见提出,将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备案审查重点是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备案审查流程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备案。

  意见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排查,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将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公办教师告别“外快”

  意见重点针对当前校外线上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5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培训内容方面,要传播正确价值观,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课程设置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

  培训时长方面,线上培训应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注重保护学生的视力;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保障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

  师资方面。线上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信息安全方面,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有关要求,落实三项安全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规范经营方面,要求培训机构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费用。提供格式合同,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

  将建立黑白名单

  意见还提出,探索“互联网+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技术手段,建立日常检查抽查制度,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地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此外,将建立黑白名单。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黑白名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及时更新。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