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助力中国经济实现“六稳”
张德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5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8930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2594亿元,累计有1.09亿人的工薪所得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央提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改革产生的减税效应,无疑为经济实现“六稳”添柴加薪,促进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减税举措是丰富和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的具体作为。当前,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下,尤其是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为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中央提出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实现“六稳”,一方面要一以贯之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动摇,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夯实经济发展后劲,另一方面要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好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减税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与以往减税举措不同的是,这一轮更大规模的减税不仅包括了为企业减税,也包括了为个人减税,即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减税效应是实现“六稳”的必要保障。实现“六稳”,需要丰富具体的政策工具箱,形成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面的合力。随着近些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随着我国跨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个人所得税这一税种对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这就为发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减税效应创造了条件。
“六稳”中的每个“稳”,不必然都会与个人所得税改革一一挂钩,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减税效应,通过提高减税力度、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同其他宏观政策相配合,将有力地支持做好“六稳”工作。
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利于提高整体减税力度。以往的减税措施,常常是落实到企业身上。随着经济形势发展需要,为促进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为提高积极财政政策效力,就需要实行普惠式减税,不仅调降企业税负,也需要调降个人税负。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无论是综合计征,还是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或者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都不同程度起到减税效应。这在让个人得到实实在在好处的同时,与增值税减税等措施相配合,提高了整体减税力度,从而增强了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利于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在我国经济运行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增强,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显然,如何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持续扩大消费规模,事关我国经济是否持续稳定增长。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消费增长出现放缓迹象。
鉴于此,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减税举措,就成为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进而保持消费平稳增长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减税,缩小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群体,增加了纳税人的税后可支配收入,使个人可以将更多的收入用于消费,并经由消费增长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稳定增长的拉动作用。
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利于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位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后的主要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在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需要在做大“蛋糕”的同时,还需要通过有效的收入分配政策分好“蛋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个人所得税改革,考虑了个人的差异化情况,减轻了纳税负担,鼓励了勤劳所得,使个人能够为实现美好生活向往而更积极地投入到生产生活中,进一步激发通过个人努力实现更好的发展,有助于为未来经济发展增添乐观预期。
总之,个人所得税改革产生的减税效应,增加了居民收入,尤其对稳增长、稳预期发挥重要作用,并形成良性互动,对做好“六稳”的其他工作起到潜移默化的支持作用,从而有助于确保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责任编辑:毅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