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致敬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是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 (3月21日《人民日报》)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是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工作任务中,履职尽责、真抓实干、造福人民,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精神风貌,
公务员是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是执政兴邦、治国理政的主体。只要是公务员,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都必须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视人民如父母,把人民当靠山,不断增强为民意识,升华爱民情怀,勤勤恳恳、干干净净地为人民工作。这既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更是新时代对公务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广大公务员奋发有为永葆的信念。
让人民满意,始终要坚持勤政为民。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忠于职守,尽心竭力。要把让人民满意的标准高悬头上、牢记心上,把解决群众困难、为群众办实事、实现人民期盼体现在行动中,努力去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求,利为民所谋,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让人民满意,要勇于改革创新。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党建、国防等多个领域,这些问题的解决均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增添发展的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公务员不仅是改革的参与者,更应成为改革的推动者。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改革,必然会触及利益,要从大局出发、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壮士断腕的精神,义无反顾,勇挑重担,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前列。
让人民满意,要始终严守清正廉洁。身为公务员,就是选择了一条为公众服务的道路。要得到群众信赖和拥护、让人民幸福,就必须清正廉洁。俗话说,不廉者,政令难行。要时刻警钟长鸣、自警、自醒,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心系群众,不懈怠,不滥用权力,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广大公务员一定会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知行合一、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让人民满意。
(作者:杨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