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为上合组织发展注入中国智慧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即将于6月中旬召开。自18年前《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在上海签署,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地区合作组织便为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不断作出贡献。
“‘上海精神’是我们共同的财富,上海合作组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习近平主席多次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发表重要讲话,并于去年青岛峰会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安全观、合作观、文明观、全球治理观,从多个方面凝聚发展共识,又一次为弘扬“上海精神”注入中国智慧。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
深挖合作潜力,充实务实合作内容。寻求新的增长点、改善社会民生是本组织成员国的重大任务。上海合作组织应该推动各方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创造更多合作机遇,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取得早期收获。
——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充分照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基础上寻求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国合作潜力,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繁荣。
——2013年9月13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上海合作组织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强劲合作动力,根本原因在于它创造性地提出并始终践行“上海精神”,主张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
——2018年6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希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同上海合作组织各国发展规划相辅相成,将同有关国家一道,实施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促进欧亚地区平衡发展。
——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
我们一致主张,安全是上海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2018年6月10日,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领导人共同会见记者时的讲话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是上海合作组织合作的优先方向。
——2016年6月24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是本组织所有成员国共同关切。防止地区局势生乱、防范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肆意蔓延、防止别有用心势力破坏地区和平稳定是本组织职责所在。
——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扩大对外交往、吸收新鲜血液,是上海合作组织自身发展壮大的需要,也符合本组织一贯奉行的开放包容方针。
——2014年9月12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务实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原动力。
——2013年9月13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上海精神”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是本组织发展的保证。我们要保持团结协作的良好传统,新老成员国密切融合,深化政治互信,加大相互支持,构建平等相待、守望相助、休戚与共、安危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2017年6月9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
“民齐者强。”上海合作组织的未来,最终掌握在本组织各国人民手中。
——2014年9月12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一致强调,各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各方愿在相互尊重文化多样性和社会价值观的基础上,继续在文化、教育、科技、环保、卫生、旅游、青年、媒体、体育等领域开展富有成效的多边和双边合作,促进文化互鉴、民心相通。
——2018年6月10日,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领导人共同会见记者时的讲话
古老的丝绸之路见证了各国人民结下的深厚传统友谊。我们应该继续弘扬丝路精神,夯实本地区各国友好交往的民意基础,让各国人民互信互敬,共建和谐、安宁、繁荣的家园。
——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面对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新形势,为更好推进人类文明进步事业,我们必须登高望远,正确认识和把握世界大势和时代潮流。
——2018年6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频发,各国面临许多共同威胁和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或独善其身。各国只有加强团结协作,深化和平合作、平等相待、开放包容、共赢共享的伙伴关系,才能实现持久稳定和发展。
——2018年6月10日,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领导人共同会见记者时的讲话
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强化命运共同体意识,建设安全稳定、发展繁荣的共同家园。
——2017年6月9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