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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买提江·哈斯木:为新疆人民解放事业英勇奋斗

2019-05-17 11:04:0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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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乌鲁木齐5月16日电(记者刘兵)“阿合买提江等五位同志生前为新疆人民解放事业英勇奋斗,最后又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事业而牺牲,值得全中国人民的永远纪念。”1949年11月22日,毛泽东主席在唁电中这样评价新疆三区领导人阿合买提江·哈斯木。

  阿合买提江·哈斯木,维吾尔族,1914年4月出生,新疆伊宁人。少年时,他随舅舅到苏联谋生,1936年夏进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就读,受到马列主义思想教育,1942年6月回到伊宁从事秘密工作。1943年12月,他被国民党新疆当局逮捕入狱,1944年10月获释后从迪化(今乌鲁木齐)回到伊宁。

  1944年11月,阿合买提江·哈斯木先后在新疆三区任报纸编辑、“临时政府”秘书、军事科科长等职,后进入新疆三区最高领导层并被推为谈判代表,同以艾力汗·吐烈为首的新疆三区内部民族分裂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最终,他不仅掌握了新疆三区同国民党中央政府进行和谈的主导权,而且掌握了新疆三区的最高领导权。

  这期间,他高度重视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为签订十一项《和平条款》、成立新疆省联合政府作出重大贡献。他多次动情地对新疆三区各族干部群众说:“新疆是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三区是新疆的组成部分。伊犁是我呱呱落地的地方,是埋葬我们祖先的地方,中国是我们的祖国,是我们的家乡。”

  1946年7月1日,新疆省联合政府成立,阿合买提江·哈斯木出任省联合政府副主席。他指出:“我们的任务是保证民族之间的平等和团结。”新疆省联合政府破裂后,他从迪化返回伊宁,继续领导新疆三区的各项工作。

  1948年8月1日,阿合买提江·哈斯木在伊宁主持成立“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简称“新盟”)时,毅然决定采用“新疆”这一名称。

  为进一步反省和纠正新疆三区在国家和民族问题上所犯的严重错误,他领导“新盟”在新疆三区范围内进行思想整顿,强调新疆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歧视任何一个民族。

  阿合买提江·哈斯木为配合全国解放积极工作,向新疆三区干部群众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形势。他发表了《我们的民族解放革命和“新盟”》等文章,强调新疆各族人民的前途命运取决于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他在给毛泽东主席的电报中说:“我们认为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同时就是全世界和全新疆人民的胜利。所以,我们以最高的热情来向敬爱的毛泽东先生表示感谢和兴奋。”

  1949年8月23日,应毛泽东主席邀请,他从伊宁取道苏联赴北平(今北京)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27日,因乘坐的苏联飞机在苏联外贝加尔湖地区上空失事,不幸遇难,时年35岁。

  《光明日报》(2019年05月17日 05版)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