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五四精神 让信仰与希望奏响爱国旋律
“弘扬五四精神 奋斗民族复兴”系列评论之三
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曾经波澜壮阔的五四运动虽已离我们远去,但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内涵的五四精神却长存于国人心中,并成为民族复兴之路上的重要精神支柱。
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纪念五四运动、发扬五四精神,必须加强对五四运动和五四精神的研究,以引导广大青年在五四精神激励下,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上世纪初,旧中国满目凋敝。面对“弱国无外交”的残酷现实,面对日本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爱国青年的怒气积蓄到了极点。随着巴黎和会外交失败的消息传来,愤怒再也按捺不住,热血青年们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以先进青年知识分子为先锋、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彻底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爱国革命运动。
这一运动,犹如平地惊雷,震醒了沉睡的中国,亦如一道闪电,照亮一个民族前行的道路。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新长征路上,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主角、都有一份责任,青年人的责任尤为重大。
五四精神之一便是爱国。而爱国,不是抽象的宏大话题,它是每一个国人的信仰、觉醒,以及对美好生活向往所构成的行动自觉。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传播正能量、助人为乐、善于创新、艰苦奋斗等等,都是宏大爱国背景下的一道道经纬线,由此而织就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爱国,意味着有坚定的信仰,心怀希望。五四运动中,那群奔走于大街小巷的爱国青年,他们没有粗壮的肩膀,但他们仍勇敢地站起来,证明国人并未全部倒下;他们没有响亮的嗓音,但他们仍不断地去呐喊,证明国人尚有清醒之人。这便是爱国,有了希望,就能踏出一条活着的路,我们的民族正是由于有这样一群人,才得以走向新的伟大复兴。
爱国,意味着牺牲,奉献。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1934年,在狱中的方志敏用敌人劝降的笔纸,写下了《可爱的中国》,“我生存一天就要为中国呼喊一天”,也是这一年,他英勇就义;1935年,被日军俘的赵一曼,在白骨遍露、血肉模糊的折磨中,至死不屈,在开往刑场的列车上,她给年幼的儿子连写两封遗书,“母亲不用千言万语来教育你,就用实际行动来教育你。在你长大成人之后,希望不要忘记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上世纪50年代,大洋彼岸的一个青年科学家,在纽约《留美学生通讯》上发表了《致全美中国留学生的一封公开信》,信中写道,“祖国的父老们对我们寄存了无限的希望,我们还有什么犹豫的呢?”,这个人叫朱光亚,为中国核事业鞠躬尽瘁;国际知名战略科学家黄大年,放弃了在国外优厚的待遇,怀着一腔爱国热情返回祖国,震动海外,他曾掷地有声地喊出,“振兴中华,乃我辈之责”。
五四运动中摇旗呐喊,与命运抗争的中国青年,诉说着一个有希望的民族,首先要有一批有希望有梦想的青年。正如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所言,“少年强则国强”“中国之未来在少年”。民族危亡之际,无数追求进步之青年奋勇而起,担当起救亡之重任,方显风华正茂、青春豪迈。
爱国,是一种朴素的情感。在危难间不计个人得失,在困顿处敢为国家振臂一呼,有人诋毁时奋起抗争。爱国,无法给出标准定义,它是无数个体朴素情感表达的合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所强调的——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
五四运动远去,但其内涵不会因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改变,作为一种精神遗产,它仍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取向有着内在的联系。在新时代的今天,弘扬与传承五四精神,对于振奋民族精神、提升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网络时代,还有不少青少年被一些“丧文化”裹挟着,对未来迷茫、对现实焦灼。五四精神所蕴含的希望与信仰、觉醒与担当,正是新时代中国青少年奔跑的力量源泉。
新时代,正青春。爱国,是把个人理想与强国建设紧密结合的强大精神支柱,亦是把个人奋斗和民族复兴紧紧联系、创造中国美好未来的巨大精神动力。复兴新征程,奋斗正当时。(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陆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