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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 已有9163万人工薪所得无需缴纳个税

2019-04-24 11:00:00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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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3日讯(记者 董碧娟)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减税降费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主要包括以下3类:一是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72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46亿元。二是2018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265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去年10月1日实施,在今年一季度翘尾减税1540亿元;增值税17%和11%两档税率各降1个百分点,是去年5月1日实施,在今年一季度翘尾减税976亿元。三是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37亿元,其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优惠政策减税26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减税2.6亿元。

  “新一轮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减税数据要到5月份申报期结束后才能核算出来。”蔡自力表示。

  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地方“六税两费”,覆盖了小微企业大部分主要税种。据了解,一季度,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其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新增减税149亿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新增减税287亿元,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新增减税140亿元。

  “从首季情况看,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呈现出普惠效果好、减免幅度大、民营经济是受益主体等特点。”蔡自力举例说,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后,新享受政策的纳税人户均减免增值税超过4500元,远大于3万元起征点时的1200余元;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和加大优惠力度后,小型微利企业户均减免所得税达13521元;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纳税人户均新增减税1007元。

  “减税降费,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蔡自力介绍,税收监测数据显示,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信心指数止落回升,从2018年四季度的121.16上扬至2019年一季度的125.23,回升了4个点,显示企业投资意愿增强,预示二季度企业生产经营将呈向好态势。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展如何?蔡自力在回答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一季度,个税改革累计减税1686亿元,人均减税855元。其中,第一步改革翘尾减税1540亿元;第二步改革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3个月,新增减税146亿元,惠及4887万纳税人,共有2000多万纳税人因享受专扣政策而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因素叠加,累计已有9163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政策的指向性、规律性开始显现。”蔡自力介绍,以年龄区间为例,36岁至50岁的人群是政策享受主力,占比达5成,绝大多数集中在赡养老人、住房和孩子教育,人均月新增减税348元,是获益最大的群体。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