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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高继明:最高检实现六大创新突破

2019-03-15 15:39:00
来源: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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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盛学友 报道】3月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了“两高”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作了大会发言。

  完全赞同“两高”报告和“两高”工作

  高继明说,过去的一年,“两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方向和主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两高’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全面反映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对新一年工作的安排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是两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同”。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报告脉络清晰明了,语言鲜活生动,引用数据详实,案例典型,充分反映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力度、质量、效果、效率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高继明代表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一个最突出的亮点是,“凸显了高检院自身的工作,体现了高检院从自身做起,发挥带头作用、引领作用、表率作用的工作作风”。

  高继明作为来自检察系统的代表,亲历了去年以来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无论报告本身,还是亲自经历的工作,他切身感受到过去一年高检院在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亮点纷呈,“最主要的是实现了六个方面的创新突破”。

  在理念引领上实现了创新突破

  新一届高检院党组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首次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首次提出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首次提出在监督中办案、办案中监督的理念;首次提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首次提出智慧借助理念,每一个“首次”都是对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创新和理念升华。

  在体制机制上实现了创新突破

  高检院从创新重点领域的改革破题:重组“十大业务机构”、构建“四大检察”格局、实行捕诉一体改革、强化检务督察职能等。

  这些改革,力度之大、专业化程度之高、影响面之深前所未有,解决了长期以来专业化程度不够高、司法属性不够突出等难题,不仅为打造专业化的队伍打下了基础,而且为培育队伍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奠定了基础,真正体现打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改革目标。

  在监督内涵上实现了创新突破

  精准把脉我国社会矛盾转化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新需求,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出台了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研究制定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8条意见”;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个标准”等等。这些监督内涵的拓宽,不仅优化了法律监督布局,而且充分彰显了法律监督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能。

  在监督方法上实现了创新突破

  过去一年,高检院着力探索创新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在13个省份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聘请103名专家学者、律师组建民行监督专家委员会,发布指导性案例引导精准监督、选择引领性强的案例进行导向性、示范性监督,就治理校园性侵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最高检历史上第一号检察建议书等。这些创新性的监督方式,是对传统监督方式的深刻变革,监督的效果也得到了充分彰显。

  在自身建设上实现了创新突破

  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等重要论断。

  在政治建设上,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具体检察工作中。

  在业务建设上,提出忠诚干净担当也是一种能力,通过建设检答网平台、提出智慧借助理念、制定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等创新性举措,推进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在从严治检上,通过对9个省级院党组开展政治巡视、对高检院4个厅级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召开内部会议等措施,释放出对自身腐败零容忍的信号;坚决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以查处案件数同比上升44.4%的力度表明高检院从严治检的决心。

  在接受监督路径上实现了创新突破

  认真精准地答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当事人、律师提出的每一份答卷。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处理新闻媒体披露的个案等举措,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去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龙江实际,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也都有新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公益诉讼这一新的检察监督工作,在高检院精心指导下,在黑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下,推进迅速,效果凸显,在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探索提供了“黑龙江模式”,黑龙江省检察工作也得到了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抓紧抓细落地落实重点工作

  高检院的工作报告从把握稳进、落实、提升三个方面对2019年的检察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要把认真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按照黑龙江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紧紧扭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治安全稳定、扫黑除恶破网打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公益保障民生等重点工作不放,以持续整顿作风、全面从严治检为抓手,以机构职能重塑、队伍业务双升为保障,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要把认真落实高检院服务群众的制度安排与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结合起来,把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作为黑龙江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源头工作,抓紧抓细、落地落实。

  对此,高继明代表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一,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四零承诺”和“最多跑一次”的要求。

  第二,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合理诉求,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程序性问题一律在7日内回复。

  第三,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实体性问题,一律在三个月内就进展或结果向申诉人答复。

  第四,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在向申诉人及时回复的同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单位移送,同时送其上级主管单位备案。要通过阳光司法、透明司法、公开司法的各项措施、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