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水平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让外商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本报记者 魏哲哲 姚雪青
“制定外商投资法,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江苏代表团代表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时一致表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为了适应新时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非常有必要制定一部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远景集团首席执行官张雷代表说,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利于外国投资者进得来、留得住,也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机会。“我们民营企业对此非常欢迎、充满信心。”
江苏省泰州市委书记韩立明代表表示,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这些内容必将让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昆山市委书记杜小刚代表说,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基本框架,将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促进各地高水平打造利用外资的载体平台,有效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外资活力。
给投资者吃下“定心丸”
本报记者 庞革平
广西代表团多位代表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时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必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代表认为,制定外商投资法,对于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给投资者吃下了“定心丸”。
黄海龙代表说:“人民法院要立足司法职能,保障法律有效实施,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依法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来宾市市长雷应敏代表说,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增强中国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
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林文雄代表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立足于我国当前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贯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也有利于我国各类企业平等参与,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的市场环境,在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促进稳外资工作增量提质
本报记者 程 焕 步 超
3月10日,贵州代表团对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多位代表认为,这部法律对于稳定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促进稳外资工作增量提质。
“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多项促进内外资企业规则统一、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内容,让外商投资企业心里更踏实。”国家开发银行营运管理局局长徐元代表认为,在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我国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大幅放宽了市场准入,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满帮集团联席总裁罗鹏代表经营着一家互联网公司,他说:“我们公司有不少股东是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都关心自己的投资能不能受到通行的国际惯例保护,外商投资法草案很好地回应了他们的关切。”罗鹏代表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有利于鼓励更多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为外商投资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本报记者 张 洋 朱 磊
宁夏代表团代表在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时一致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国家立法表明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国利用外资工作一直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以‘外资三法’为基础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玉才代表表示,如今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形势,亟须完善和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站在新起点,我们迎来了外商投资法草案,这完全符合发展需要、法治需求、实践规律。”
“要让外资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就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固原市市长马汉成代表认为,资产保护、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市场准入等都是外国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领域,此次外商投资法草案对上述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有利于促进、保障和规范外商投资活动的相关政策措施,让外商投资企业能够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