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新视野·解读新时代】乡村振兴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乡村振兴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村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在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组织功能,把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行动、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齐心聚力搞好乡村经济社会建设。
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关键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严把选人用人关,大力选拔党性强、致富水平高、服务意识优、作风好的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健全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促进他们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农村党组织书记要当好“领头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带领群众投身乡村振兴新实践,帮助群众拓展致富渠道,增强致富技能,助推困难群众提前脱贫,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软弱又涣散,事事不好办。”当前,软弱涣散是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软肋”。之所以“软弱”,是因为战斗力不强;之所以“涣散”,是因为凝聚力不足。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要在政策、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建设一个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将软弱涣散党组织的书记全部配齐配强,注重把农村致富能人、青年选配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设立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让党组织说话办事更有底气和分量,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心骨、领路人。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事情办不办,村民说了算。”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主体性、根本性作用。要坚持自治为基,制定完善并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注重汲取村民和农村社会乡贤人士的智慧,弘扬公序良俗。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有利或有害,群众要明白。”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建设,组织并引导村民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在完善民主选举的基础上,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通畅村民与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沟通渠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