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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办理委员提案168件 成效显著

2019-03-04 14:14:00
来源: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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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盛学友 报道】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式上,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辉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向大会报告了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提交大会提案5360件,平时提案211件。经审查,立案4567件,交165家承办单位办理。截至2019年2月20日,99.2%已经办复。

  本刊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对政协提案工作高度重视,去年承办了政协提案168件,并已全部办理完毕。通过强化办理提案工作责任意识、着力提升办理提案工作“三化”、扩大与提案者沟通的广度和深度等做法,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方面的显著成效。

  强化责任,提升“三化”,沟通率100%

  2018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周强院长出席会议并对办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八天后的4月28日,周强院长又专门听取办理工作的汇报。11月14日,周强院长出席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走访提案承办单位座谈会并讲话。

  围绕办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把握办理方向,带队开展调研,听取进度汇报等;承办部门领导将办理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及时解决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完成办理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坚持主分办提案复文的多层审核机制,发挥考评机制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加强规范化;

  围绕提案逐项进行答复,对复文作出的承诺事项加强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精准化;实现办理全程网络运行,对重要节点进行动态管理,以网络加强复文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化。

  围绕71件主分办提案,通过电话电邮、短信微信、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活动,与提案者98人次开展协商沟通,确保了沟通率100%,实现了见面沟通率10%的目标。

  四大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与答复,并结合司法实践制定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取得了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四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第一,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积极配合人大立法,结合修改人民陪审员法(草案),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提案,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人民陪审员法的制定、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二是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结合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提案,全国法院不断完善并全面实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

  三是为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结合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增设互联网法院的提案,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增设立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印发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是为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结合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提案,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

  五是为规范审判权行使,结合推进司法裁判尺度统一的提案,发布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

  第二,在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

  一是为服务全国开放新格局,结合降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过程中法律风险的提案,印发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分别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

  二是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提案,印发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发布全国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典型案例。

  三是为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结合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提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

  四是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结合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体系建设的提案,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上诉案件。

  第三,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方面——

  一是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完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配套政策的提案,发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二是为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结合提出家事审判改革的提案,发布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

  三是为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结合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提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

  第四,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

  对全国31个省市区和兵团三级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时,将办理提案和督导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先后印发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告诉本刊记者,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与答复工作,并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相关提案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和规定,指导司法实践,不仅更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且更好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地方各级法院审理案件更加有据可循、有例可引,让老百姓在司法诉讼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信任感!”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