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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扶贫,在共赢中谋长远(人民时评)

2019-02-19 13:33: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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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地区,一头连着广阔市场,它的最大特点是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过程中

  找到消费扶贫的利益连接点,贫困群众需要产品有“可销售的渠道”,广大消费者需要消费有“可保证的品质”

  消费扶贫“人人皆可为”,应该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使之“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发现餐桌上出现了“新菜”——来自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在春节的消费大潮中,消费扶贫成为一道亮丽风景。新疆的大枣、河南的野生猕猴桃、湖北的丹江水产……吃上贫困地区的优质特产,既满足了消费升级的需求,更能为贫困群众带来增收效应,消费扶贫可谓一举两得。

  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地区,一头连着广阔市场,它的最大特点是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过程中。我国近14亿人口,形成了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有一个形象的说法,中国人一年吃掉70亿只鸡,有30亿人次到乡村休闲度假。消费市场规模之大,为消费扶贫拓展了空间。往深层看,不同于简单地给钱给物和解决眼前问题,消费扶贫更能为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注入内生动力,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正因如此,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实施消费扶贫”。

  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是我国创造反贫困奇迹的一大秘诀。消费扶贫,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扶贫方式,当然也要发挥这一优势。比如说,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既可以满足单位或个人的消费需求,也可以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也要看到,消费扶贫本质上是一种“你卖我买”的商品交换行为。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唯有买卖双方能够实现互利共赢,消费扶贫才能可持续发展,才能把消费潜力变成脱贫动力。要实现双赢,就要找到双方的利益连接点,贫困群众需要产品有“可销售的渠道”,广大消费者需要消费有“可保证的品质”。

  让产品获得“可销售的渠道”,需要政府部门在贫困地区和消费市场之间架起桥梁。这就需要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让贫困地区的产品真正流动起来。比如说,打通供应链条,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可以降低贫困地区产品的物流成本;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使用网络的能力,就能更好促进“电商+农产品”商业模式的形成……打通流通梗阻、提升流通效率,才能真正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为消费扶贫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市场基础。

  让消费获得“可保证的品质”,需要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进行供给侧改革。外界的助推可能会引起一时的消费,但要形成持续的消费效应,最终的决定因素还是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换句话说,特色农产品要追求规模和数量,更要追求品位和质量。这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对政府部门而言,需要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用制度为特色产品的安全和品质保驾护航;对企业和贫困群众而言,更应坚持诚信原则、品质为先,让特色产品绿色安全,让乡村旅游远离宰客等乱象,推动树立良好口碑、形成长期效应。

  换个视角来看,消费扶贫为每个人参与脱贫攻坚提供了一个机会。贫困地区往往比较偏远,但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消费参与到扶贫的过程中。消费扶贫是一个“人人皆可为”的事情,接下来,应该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使之“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这样,就能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劲的内生动力。

  《 人民日报 》( 2019年02月19日 05 版)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