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新境遇新路径
公平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原则,反映了人们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物质、文化、制度等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它围绕尊重和实现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形成了一个多维的社会范畴,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等。社会公平保障,就是确保社会公平不受侵害,就是按照公平的原则,维护配置权利、机会、资源的制度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合理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党的十九大在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安排时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依据是“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这表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收官阶段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进入新目标阶段,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加凸显。这主要源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们对社会进步的价值尺度和评价标准已经发生重要变化,作为个体的公民平等获得改善其生存状态和发展空间的机会,获得完善的社会公平保障,已成为评判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尺,即十九大报告讲的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二是,我国还有几千万贫困人口,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依然较大,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十分艰巨复杂的发展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和突出短板,其问题随着决胜全面小康目标的临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加速而更显突出更加紧迫。
改革开放四十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公平保障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进步:不再以政治符号和阶级成分为依据,给公民分配权利;以社会发育积极促进社会流动,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得到基本的教育、就业和医疗等公共服务;人人都有机会平等的参与市场竞争,施展个人才能。正是这些方面的权利、机会和规则的公平,激发了亿万人民的活力和创造力,保证了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公平。然而,不能忽视的是,与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战略目标还不相适应的社会公平问题依然普遍。从公民权利领域看,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仍然需要进一步落实;从社会领域看,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权利不公平、机会的不平等现象,已成为社会公众感受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在市场领域,行业进入或市场准入限制影响公平竞争,土地财政制度阻碍社会分配公平,农民进城因为户籍面临着享有权益不平的问题;在法治领域,立法不公平、执法不公平、司法不公平问题依然突出。这些与新目标不相适应的社会公平保障问题,也成为新时代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新境遇。应该说,这些都是发展中的问题,需要通过中国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深度发展的方式加以解决。
新时代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必须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实现了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必须适应这种新变化,尤其要不断满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人民需要的新增量,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赋予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新要求。
新时代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必须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指向
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在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时指出,新时代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外化为具体奋斗目标,并安排了进度表,设定了路线图,即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社会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共同富裕是社会公平的目标指向,二者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必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指向,这既是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必然结果,也是新时代赋予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新定位。
新时代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
发展仍然是解决当代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针对我国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指向,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尤其是共享发展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鲜明的问题导向,不仅要求把“蛋糕”做大,也要求把“蛋糕”分好,着力解决分配不公等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就必须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不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新时代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必须坚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是根本动力。当前,克服影响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弊端和障碍,已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突破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强调:“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改革的动力和突破点就在哪里”;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这无疑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着力解决的根本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全面深化改革必然会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设,也必然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要求下共享发展及其实现机制研究”(18CKS024)阶段性成果。
(作者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