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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争议调查 法律和政策依据是否充足

2018-12-20 11:27:0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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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争议调查

  □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一副悬挂于大门口两侧的楹联,彰显出这座古书院的与众不同。

  这里便是被外界誉为“千年学府”的岳麓书院,它是我国著名的“四大书院”之一。

  近日,因为门票收费遭到质疑,岳麓书院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为代表的质疑者认为,岳麓书院门票收费缺乏合法性和必要性;而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此前回应媒体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执行的。

  岳麓书院门票收费缘何会引发质疑?其收费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否充足?兼具多重身份的岳麓书院的门票收费之路,到底该何去何从?

  古书院的前世今生

  书院是中国古代一种独特的文化教育组织,自唐代至清末,绵延千余年,遍布全国各地,成为士人的文化家园。

  岳麓山脚,清溪茂林之间,隐存着一座雅致的千年庭院,青舍密密,屋宇麻麻,大门前悬挂有一副楹联,上书“惟楚有材,于斯为盛”。这就是北宋开宝九年,潭州太守朱洞在僧人办学的基础上,正式创立的岳麓书院。

  和其他古书院一样,岳麓书院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创建于公元976年的岳麓书院,历经宋、元、明、清各代,兴学不变,被外界誉为“千年学府”。资料显示,1986年,湖南大学宣布完成修复岳麓书院,并正式对外开放。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岳麓书院被列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05年,湖南大学称恢复岳麓书院。记者查阅岳麓书院的官网显示,目前岳麓书院是湖南大学的一个独立的院系,设有历史系、哲学系、考古文博学系3个教学机构。

  2012年7月1日,以岳麓书院原状陈列为依托建立的专题博物馆——中国书院博物馆,开始对外开放。

  作为一座沉淀着千年湖湘文化的古书院,岳麓书院一直是备受外地游客青睐的游览景点,来此游览的游客每天都是络绎不绝。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实行统一售票,普通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0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及烈士家属凭有效证件免费;对学生、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人员及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半票;对团体游客可给予不超过20%的优惠。而湖南大学的老师和学生,则可以凭证免费入内。

  买票参观争议不断

  岳麓书院实行门票收费是否合理合法?此前没人去较真,直到今年12月初,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的公开质疑,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倪洪涛在公众号上发文称,岳麓书院有三重身份:其一,作为湖南大学的一个院系,它不能收费;其二,作为1988年获批的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它似可收费,但所收款项是专款,必须用于文物保护;其三,作为2012年认定的5A级景区岳麓山景区的一部分,在整个岳麓景区都不收费情况下,唯独书院收费,缺乏必要性和正当性论证。

  “岳麓书院目前执行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旅游法还是文物保护法,是事业性收费还是经营性收费?”倪洪涛质疑,根据法律规定,收费的用途是文物的保管、陈列、修复等,但岳麓书院收费如果用于教师工资发放等办学活动,是否合法?

  同时,对岳麓书院的门票收费主体,倪洪涛也提出了质疑。

  倪洪涛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文物保护单位为岳麓书院而非湖南大学。但是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都不是法人,只有长沙市岳麓区岳麓书院旅游服务中心才是法人。

  “2016年发改委的批复的相对人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而现行门票显示收费单位是‘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那么究竟谁是适格的收费主体?”倪洪涛对此表示不解。

  倪洪涛对记者说,他查阅到湖南省发改委作出的《关于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岳麓书院门票收费批准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倪洪涛还举例称,同为位于岳麓山脚下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新民学会旧址”,游客进去参观,就不需要买门票。

  针对倪洪涛的公开质疑,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向媒体回应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的规定,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执行。门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书院文物保护、展示、研究等。

  另据岳麓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岳麓书院门票收入约3000万元左右,全年总支出在2000万元以内,剩余的钱都在湖南大学专项账号上。

  在倪洪涛公开质疑岳麓书院门票收费之后,对于岳麓书院是否该收费一事,记者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有赞同岳麓书院收费者撰文称,我国其余三大书院,无论是崇阳书院还是应天府书院,甚至是“四大书院”之首的白鹿洞书院,历来都是有门票价格且长期执行的。“怎么大家具有同等的史学价值和历史地位,而在收费一事上,岳麓书院就偏偏被要求‘低人一等’呢”?

  这位赞同者还认为,作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日常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收取门票在某些方面起到了“限流”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从侧面保障了学生的正常活动不受干扰。

  而反对岳麓书院收费者也发出了不同声音。有媒体评论认为,与湖南大学的“能收则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地方正在积极推动的“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越来越多拥有国宝级文物的博物馆也向公众无偿敞开了大门,为何湖南大学不能顺势而为?“面对优质历史文化资源,克制收费冲动,让利于民,‘能收而不收’,才是一种大胸怀和高境界。从这个层面讲,需要反思的恐怕不止湖南大学”。

  收费之路何去何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被倪洪涛等人质疑后,法律界人士也纷纷热议此事,一些知名法学专家也谈了自己的观点。

  12月15日,在湖南省程序法学研究会、湖南省宪法学研究会举行的岳麓书院收费相关法律问题专家研讨会上,工作人员整理出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对此事发表的意见。

  姜明安教授认为,作为单位,只要拿到许可证就可以收费。没有许可证,收费就是违法的。发改委发的收费许可证合不合法,那是行政行为,如果这个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也只能告行政机关,不能告岳麓书院。”姜明安说。

  姜明安认为,岳麓书院收取的费用使用是否合理问题,应该由审计机关去审计。

  那么,湖南大学作为岳麓书院门票的收费主体,是否有法律依据?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谈了自己的观点。

  “从已公开的信息来看,湖南大学作为一个公共事业单位,既没有经营性收费权利,也没有管理性收费资格,它如何能收费?”秦前红认为,湖南大学如果想获得收费权,必须按照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获得服务收费许可,并且门票价格以许可目的为依归。

  同时,对于湖南大学相关人员称“每年有一千余万的收费余额躺在账上”的说法。秦前红认为,这说明岳麓书院门票价格畸高,价格许可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

  “这一千万余额的用途成为了疑难问题,这一千万是用于下一年的文物保护,还是可以用于其他公益或慈善事业,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法律问题。”秦前红说。

  采访中,记者多次联系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想听取湖南大学对岳麓书院门票收费的一些看法,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湖南大学暂未对记者的问题进行回复。

  作为兄弟院校的法学教授,今年缘何会质疑岳麓书院门票收费?倪洪涛称有自己的想法。

  “受传统熟人社会的影响,‘身边法治’最难处理,我们就是要通过处理好身边的事务来推动法治进程。”倪洪涛对记者说,采取当事人教学模式,带领学生“真刀真枪”地投入法治大潮,这一直是他实施的教学方法。

  倪洪涛透露,下一步将对岳麓书院现行有效的收费批复申请复议或者进行诉讼,并对湖南大学有关岳麓书院的收费情况提出信息公开。

  兼具多重身份的岳麓书院,其门票收费之路到底该何去何从?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