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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管证券审核监管权 让监督“带电”

2018-11-25 13:52: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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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证券审核监管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的现状,为坚决打赢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证监会党委和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

  让监督“带电” 严管证券审核监管权

  “在当前复杂市场环境下,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赢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日前,证监会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通报剖析了十八大以来证监会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要求“全系统要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深刻反思教训、坚决守住纪律红线”。

  面对证券审核监管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证券发行审核权力面临较大廉洁风险的现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与证监会党委形成监督合力,紧盯审核监管权力运行,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强化对证券审核监管权力的有效监督,努力把解决金融审核监管领域腐败问题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到位。

  挑战:监管审核人员面临较大廉洁风险——

  应对: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资本市场利益关系复杂,财富效应明显,一些市场从业人员和利益相关方涉嫌行贿或介绍贿赂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破坏了行业生态,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无论股票发行审核,还是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日常监管和牌照许可,都对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影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监管审核人员面临较大廉洁风险。”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说。

  一名原证监会发行部处长为有关公司取得证监会的融资核准批复提供帮助,进而收受或索取上市公司、保荐机构负责人给予的巨额贿赂。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原证监会纪委监察局)将其涉嫌受贿问题移交司法机关,2017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只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审核监管和金融信贷领域的腐败问题,才能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更好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17人次,督促指导证监会系统单位纪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次。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的五年间,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共处理问题线索461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35人次。多起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

  挑战:“曲线”敛财、跨期交易花样翻新——

  应对: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开展监察

  去年4月,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引发A股市场关注。深交所发行审核部前副总监、证监会发审委前委员冯小树在证监会兼任发审委委员期间,通过在企业上市前突击入股、企业上市后高价抛出的方式,非法获利2.48亿。证监会决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顶格罚款2.51亿,同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严禁系统监管干部及其近亲属使用本人或他人名义买卖股票,这是一条铁的纪律。冯小树不仅无视纪律规定,甚至利用担任发审委委员的职务便利,突击入股获取巨额利益,涉嫌金融腐败,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给证监会的形象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与重托,情节十分恶劣。”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证监会党委委员王会民谈及此案时说。

  冯小树案暴露了证监会发行审核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情况看,股票发行审核领域问题较为突出。随着市场和产品的创新发展,证券审核监管领域的腐败方式也更加复杂多变,既有传统的权钱交易,也有隐蔽多样的新型腐败手段。近年来,涉及证券市场的不少案件都是通过结构化产品、股权代持、期权等较为隐蔽的手段进行利益输送的。这种“曲线”敛财、跨期交易方式,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此,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切实强化对证券审核监管权力的有效监督,坚决查处金融审核监管领域各种腐败问题。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以掌握的问题线索为抓手,综合运用约谈谈话、查阅档案、旁听会议等多种手段,先后5次对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和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开展监察,重点加强对重要权力部门、关键和敏感岗位的监督,排查审核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自由裁量权搞利益输送等问题,重点检查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具体执行情况,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廉洁纪律要求是否内嵌到监管业务全流程,检查监督问责有无缺位遗漏等情况。

  监察整改工作期间,证监会系统累计建立健全各类制度192项,重点优化了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的选聘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专门成立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切实强化对发审委制度运行的常态化监督。

  挑战:资本市场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如何压实——

  应对:对内严肃追责问责 对外强化廉洁从业监管

  今年1至9月,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了结10人次、“面对面”初核了结7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持续发力。

  此外,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证监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谈话,利用任前谈话、干部培训、调研座谈等机会每年保持对证监会系统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全覆盖。

  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紧盯“关键少数”。证监会目前已对全系统400余名会管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和廉政活页夹,全部录入纪检监察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键查询”。结合对派出机构、会管单位等巡视和干部考察情况,为证监会各单位各部门班子进行画像,有效反映班子整体情况,全面掌握证监会系统“树木”与“森林”状况。

  为倒逼责任落实,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证监会党委联合印发了《中国证监会党委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对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进行了具体细化。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证监会系统单位先后有2个班子在全系统被通报批评、2名一把手被免职、3名纪委书记被调整出纪委书记岗位,还有多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被采取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系统内通报批评和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讨等方式进行问责。

  在对内严肃追责问责、从严加强管理、持续健全证券发行审核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的同时,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及有关配套制度,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也分别研究制定了有关行业廉洁从业自律监管的实施细则,对“围猎”监管工作人员、探听保密信息、干扰审核工作等突出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把强化对市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监管作为证监会监管执法和纪检监察监督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净化市场环境,确保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记者 田国垒 通讯员 李松 彭茜)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