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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与广东改革开放

2018-11-19 14:18:00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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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4月,年逾六旬的习仲勋接受中央的安排到广东工作。他在广东工作的时间虽短,只有两年十个月,但却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他领导和团结广东省委、省政府班子,从整风着手开展拨乱反正,彻底平反“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大力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创办经济特区,为广东的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

  “文革”中,广东是重灾区。“文革”结束后,百废待兴,工作任务繁重复杂。千头万绪的工作应该从哪里着手?习仲勋来到广东后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广东省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他和广东省委一致认为:要开拓广东省工作的新局面,首先要解决广东省干部的思想问题,决定采取整风的方式来解决干部中存在的问题。

  1978年6月广东省委四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在习仲勋主持下,广东省委常委的整风,以常委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这次常委扩大会议发扬延安整风精神,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让干部大胆讲话,同时在对人对事的分析上,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可以说抓住了广东省当时的关键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时任中共惠阳地委副书记兼宝安县委书记方苞回忆说:“省委扩大会议开得好。这个会议抓住了广东工作上不去的要害问题。习仲勋同志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很高,有党性、有革命毅力,来广东才两个月,就抓住了广东上不去的两个主要问题。一个路线问题,一个班子问题。”

  当时在涉及指导思想这个根本问题上,还存在着“两个凡是”的束缚。1978年夏季,在胡耀邦的主导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上发表,《光明日报》随即在第二天进行了转载。以此为标志,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拉开了序幕。1978年9月上旬,中共广东省委连续举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会。《人民日报》在9月20日对广东省委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进行了报道,并加了导语:“习仲勋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有重大实践意义的问题。”习仲勋是见诸报端的公开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第三位省级领导人。在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深入开展中,平反冤假错案也提上了日程。以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为指导原则,习仲勋促使一大批冤假错案尽快得到平反,恢复了党的优良传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创了广东工作的新局面。

  推动广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中央工作会议在1978年11月召开,习仲勋出席会议并在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被增补为中央委员。会议结束后,他就尽快回到广东,并在1979年1月8日主持召开了中共广东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习仲勋在讲话中指出:“要按照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展农业的精神,把广东的农业尽快搞上去。”会后,除了少数省委常委留在机关外,以习仲勋为首的八位常委分别带领八个工作组,分赴八个地区,在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广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幕随之拉开。

  此时的农村还是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但之前的1978年下半年,广东就有部分社队开始尝试恢复曾经搞过的“包产到组”,并相继实行“三定一奖”责任制(即定工、定产、定成本、超额奖励)。1978年冬天,省委在全省冬种生产中普遍推行“三定一奖”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同年底广东省委又提出实行“五定一奖”(定劳动、定地段、定成本、定分工、定产量、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对此,习仲勋是充分肯定和支持的。1979年1月,他在一次省委扩大会议上说:“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有些生产队实行‘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的结果证明,这个办法对促进生产有积极作用,应当认真试点并由点到面推行。”

  改变“以粮为纲”的局面,转变到发展多种经营,也是广东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体现。在很长时间内,广东同全国一样强调“以粮为纲”,限制多种经营。习仲勋从实际出发,探索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路子。1979年1月,在中共广东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习仲勋就提出:“各地、县在保证完成粮食计划生产量、国家征购任务和社员口粮不减少的前提下,可以调整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之后,广东各地、县开始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大幅度的调整。

  广东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全省农业生产的发展。明显的效果就是,1979年在水稻种植面积减少、部分地区还遭受比较严重灾害的情况下,全省的粮食产量仍比1978年增产了十五亿斤。此外,其他经济作物也有较大增幅,社员生活普遍有所提升。

  在习仲勋的领导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广东省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就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解决了长期以来吃不饱饭的问题,这也为之后广东进一步的改革开放打下了基础。

  为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

  广东省委在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认识到:在改革开放中要先走一步,必须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为了给即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准备材料,1979年4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连续两天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作出了一个后来对广东乃至全国的改革开放都产生重要影响的决定,即请求中央下放权力,让广东充分利用自身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及试办贸易合作区(后改为经济特区)。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习仲勋赴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4月8日下午,习仲勋在中南组的发言中说:“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开干。”习仲勋内容实在、颇有新意的发言,受到了当时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会议召开期间,习仲勋抽了一天下午的时间,在中南海怀仁堂专门把广东省委的想法向邓小平到作了汇报。他再次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港澳同胞、华侨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并初步定名为“经贸合作区”。对于这一大胆设想,邓小平表示赞赏。当他听到因为意见不一致,“经贸合作区”的名字定不下来的时候,建议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在邓小平的提议下,中央工作会议正式讨论了广东和福建的请求,并作出试办出口特区的决定。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和福建两省的报告,指出:“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问题。”这个伟大的战略决策,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习仲勋和广东省委迅速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央决策的落实。正如习仲勋所说:“从这以后,广东根据中央的方针,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创办经济特区,踏上了光荣而又艰巨的历程。”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