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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学友记者节感言:脚上沾满尘土,心中溢满光热

2018-11-09 08:47:00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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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 盛学友  

  今天早晨打开手机,收到了很多的记者节祝福,送给我这些祝福的,有我帮助过的人,有公检法司的朋友。

  看到这些祝福,我觉得在这第十九个记者节,还是要写一些文字,表达一下我对记者这个职业的感慨。

  

  昨天中午,通过微信视频,一帮人举起酒杯,向我敬酒,我举起水杯,和他们一起干杯。

  那一帮人中,有律师和律师的当事人。这位当事人,在前天刚接到法院的无罪判决。

  对于这位当事人涉嫌的一起刑事案件,我作为一家中央级法制媒体的记者,一直关注并跟踪报道。

  这位案件当事人,在看守所待了二十个月后,终于在媒体报道后获得自由。

  11月6日下午,黑龙江这家基层法院对这位农民作出的无罪判决——是神圣的法律和黑龙江这家勇于担当、敢于“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的基层法院,在第十九个记者节,送给我这位从业近30年的记者的一个特别而又温暖的最好的礼物!

  我的记者生涯中,走过的路,坎坎坷坷,跌跌荡荡,曲折不平。但唯一不变的是,我一直在用我手中的这只笔,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正如著名作家尤今给我提的词那样:一笔走天下,正义凝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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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正如一位即将进入律师行业的邓女士所言——我们把关注度投向何方,我们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邓女士原来是一名教师,但是,利用业余时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拿到了A证。目前已辞职的她,正在实习阶段,将来准备进入律师行业。

  我也是如此,原来是学理工科的,根本不懂新闻,更不懂得法律,但是由于我把关注度投向了新闻,投向了法律,所以,我在法制新闻这个圈子里,一干就是近30年,成为了一名法制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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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在我执业的司法部所属的《法律与生活》杂志创刊30周年之际,我写了一篇《用心秉笔写良知》的文章,介绍了我从事新闻工作24年的一些经历和感悟。

  其后,在2018年第十八个记者节,在《用心秉笔写良知》文章的基础上,我又增写了《做一个有良知不出卖灵魂的记者》等内容,中国台湾网等多家知名新闻网站转载了《盛学友:用心秉笔写良知》这篇文章。

  因为是中央级法制类新闻媒体的记者,所以更加关注一些比较典型的司法案件。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倡的媒体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也一直在通过对案件的采访与报道,在践行这个话题。实际上,确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山东某地有一起金融借贷纠纷案,银行将几个担保人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地法院采取了违法送达的方式,非法剥夺了担保人参与庭审和上诉的权利。

  当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时,其中一位担保人突然收到了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这个时候,这位担保人才知道,在这个法院,有这样一起案件,他不仅成了被告,而且官司还输了,并到了执行阶段。

  于是,这位担保人开始和这家法院交涉。最终,案件在该院进入再审。

  此时,接到投诉后,我开始对该案进行采访,向接待记者的当地这家法院有关部门领导直接直截了当地指出该院在这起案件中明显的违法之处。后经和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协调,在这位担保人提出管辖异议后,这起案件被指定到周村区人民法院审理。

  周村区法院审理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非常认真,不计较这位担保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曲解与误解,这位担保人甚至当庭辱骂,但这位女法官忍辱负重,开了4次庭,审理询问相当仔细,并亲自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再审一审判决,所有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银行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我与周村法院和淄博中院有着媒体与司法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位审监庭庭长做出的这份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我仔细认真地看了多遍,感觉写得特别好,对所有证据的评判,分析得非常到位,为此,我将这份判决书当做一位具有良知正义的法官利用自由心证做出的一个非常成功而又出色的判例,向我认识的法官和律师推荐——我所推荐的,不仅仅是如何利用娴熟的法律常识和知识做出的判决,更重要的是推荐一位法官的良知和正义。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有良知正义的法官。就像胡云腾大法官所说,良知是最好的法律。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