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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假冒产品缘何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2018-09-27 08:10:0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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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阳澄湖还未开湖捕蟹,但市场上已开始售卖贴牌的“阳澄湖大闸蟹”;真正的“五常大米”年产量仅65万吨,但全国市场上标售的“五常大米”却有1000万吨之多;除了农产品,一些知名数码、家电、服装、化妆品等工业产品也同样深受假冒问题困扰,调查显示,服装鞋包和化妆品占网购假货的5成,家电和数码产品占网购假货的近3成……

  近年来,从监管部门到企业,从线下到线上,各方都在加大打假力度,但假冒产品却屡打不绝,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假冒产品线上线下皆有

  9月18日,有媒体在苏州市阳澄湖镇消泾农贸市场调查发现,一商家将一箱箱来自高淳的大闸蟹卸下摆放在店门口,这些蟹经包装后就摇身一变成了“阳澄湖大闸蟹”。但事实上,正宗的阳澄湖大闸蟹在9月21日阳澄湖开湖后才开始上市。

  今年8月,记者在黑龙江省五常市采访发现,“五常大米”因米质好,口感好,受到消费者追捧,但这也让造假者垂涎,以至于屡遭“李鬼”冒充。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假冒“五常大米”主要有“杂牌米+香精”“调和米”等。

  除了这些区域特色农产品,知名数码、家电等工业产品也受假货困扰。今年8月,小米公司安全部高级总监李涛对记者表示,假冒小米品牌与侵权小米商标权的问题十分严重。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迅猛发展,微商、代购、海淘生意兴起,假冒产品也有了更多的流通渠道。李涛表示,一些线下制假工厂十分隐蔽,以手工作坊为主,批发零器件后组装,与线上售假形成了完整的从产到销的假冒伪劣产业链条。这样一来,大量不法商家线上通过一些知名网购平台销售假冒小米产品。

  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2月发布的《2017年“双11”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则显示,海淘商品涉嫌仿冒较多,化妆品仿冒问题成为海淘的重灾区。

  假冒产品缘何屡打不绝?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看来,假冒产品泛滥,是由商家违法成本低、售假收益大、企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监管滞后等多个原因所导致。

  售假收益到底有多大?以阳澄湖大闸蟹为例,据媒体报道,市场上商贩多将来自兴化、高淳等地的大闸蟹包装成阳澄湖大闸蟹销售,到终端零售市场价格能翻十倍。

  此外,消费者鉴定正品难,维权成本高,也助长了售假者的侥幸心理。一家电商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买到手的商品,如果是质量问题,很好认定。但如果是假货,向平台投诉,平台必须要看证据,消费者要提供鉴定报告。但现实情况中,只有商标权利人才可以出具鉴定报告,而消费者很难直接找到商标权利人。

  为防止假冒、保护品牌,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例如,苏州市质监局会向经过认证的养殖户及经销商发放大闸蟹防伪锁扣,这是检验大闸蟹是否出自阳澄湖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据媒体报道,9月17日,苏州市阳澄湖镇消泾村附近,一包装店老板拿出一袋阳澄湖大闸蟹防伪蟹扣售卖,但真正的防伪蟹扣仅在9月21日才能领取。

  而记者了解到,五常市近年来也在不断加大对假冒“五常大米”的打击力度,但仍面临在销售地被假冒的困局。据悉,有相当一部分“五常大米”是在销售地“调和”或“包装”而成的。

  此外,在一些网购平台上,有消费者买到假货后给出了差评,但有些差评却可以被删除,这也让售假者有恃无恐。

  对假冒产品全链条打击

  “假冒产品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品牌权益方造成了严重损害。”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记者表示,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针对网络售假等行为,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则指出,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加强对广告发布和商业促销的监督、加强对商品服务展示信息的检查、加强对自营进货渠道的控制、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进货指导、加强对消费者评价信息的管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对消费者投诉的分析处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制裁等,以此杜绝网络假冒伪劣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将微信、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纳入管理范围,并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有专家指出,网上售假根子还是在线下。不少制假售假货的企业,其资质都是齐全的,且规模相对较大,不是无证无照的小经营者。

  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假冒产品实施全链条打击。据记者了解,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2018年度相关专项行动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已被锁定为重点打击目标。据悉,有关部门将对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进行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调查处理。

  “面对侵权假冒的新形势和新特点,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推进部门间、区域间执法监管和信息共享。同时,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让失信成本高于失信收益,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这样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