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仁平:维权不能脱离理性与合法的轨道
深圳佳士公司一件普通的工人维权事件,却在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互联网不断发酵,升级成为国内外舆论关注的热点事件。这有些出乎意料,但它深刻反映了互联网时代解决工人维权问题所面临的复杂局面。
回顾佳士事件,以下的一些线索值得注意:
第一,它一开始就是普通维权事件,但逐渐复杂化了,社会上的势力参与了进来,而且社会上参与进来的人和他们的能量都远远超过了佳士公司的维权者。佳士公司并没有出现“全体罢工”,参与的人数始终有限,但外聚的力量却越聚越多。
第二,维权的范围没有限于厂区,而是有很大一部分针对了政府机构,尤其是针对了当地派出所。这直接违反了治安管理的相关法规。
第三,佳士工人的要求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收入和福利不被侵犯,而外部参与的力量则把矛头指向中国的工会体制,明显有意搅动大范围的社会冲突和矛盾。后来一些与此事毫不相干的人跑到深圳去“声援”,在互联网上传播相关信息,西方媒体则极力宣扬此事具有“重大意义”,让人感受到有人想要把佳士维权事件作为一个支点来撬动中国社会秩序的节奏。
切实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对解决劳资纠纷有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程序。从双方协商,到调解机构和仲裁委员会介入,直到法院诉讼,这套体系解决了这个国家境内的大部分劳资纠纷。那种中国工人在大范围里受到残酷剥削、合法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又无处申诉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强化,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越来越强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也是大多数人自己和身边亲友的共同感受。加上劳动市场也在变化,“农民工荒”在不少地区出现,劳动者的维权形势受到法律和市场的双重推动。说中国工人的福利形势和维权形势都在恶化,这实在与实际情况南辕北辙,将做这种宣传的其中一些人定性为恶意煽动,大概毫不为过。
在上级工会的帮助下,佳士公司的工会日前得以成立,一些工友通过选举成为工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没有规定所有企业必须成立工会,但对成立工会持积极鼓励态度。一些人鼓动应当搞西方式的所谓“独立工会”,那是试图把西方体制中的一个元素强行植入到中国体制中来,而不同体制之间根本不可能实现那样的移植。
在深圳佳士维权事件中,资方确实存在问题,这值得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要让工人们表达诉求的渠道充分畅通,政府要能够及时发现劳资矛盾,开展合理干预,并且做必要的宣传,让劳动者了解政府在为维护他们的权利行动。这将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压缩不怀好意势力兴风作浪的空间,让解决劳资矛盾始终处在正确的轨道上。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这是各种矛盾的多发期。最重要的还是要把维护好工人及社会各个群体的合法权益放在最前头,同时要让全社会知道,中国决不能推崇西方式的对抗解决问题的套路,决不能被西方势力带了节奏。因为那与中国的体制背道而驰,与我们的国情格格不入,它必将损害我们所有人的根本利益。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