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信用信息共享:让“老赖”无处藏身
光明日报记者 刘坤
“黑名单”信息能在全国共享吗?“老赖”们会受到怎样的限制?近年来,为打破信用信息孤岛,让“老赖”无处藏身,我国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如今,我国信用信息共享质量不断提升,对我国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日益显现。
2015年年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国家信息中心承建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行。
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连接44个部门和全国32个省级信用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75.28亿余条,并与所有接入部门和地方平台实现了核心数据机制化共享,每周定时向各部门和地方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各类红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
“诚信是建立公平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要素,将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公布于众,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遵纪守法的市场主体。”国家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推广,能够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实现多部门、跨地域、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共享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有利于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和社会治理方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随着联合惩戒作用日益凸显,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逐步提高,失信名单数呈下降趋势。”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说,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如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信用信息嵌入行政审批,建立了“逢报必查、逢办必查”新机制,在有关资金和企业债券申报过程中,多家“黑名单”企业受到限制。在政务诚信领域,一大批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案件得到清理。
“今后在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枢纽作用的基础上,我们还将注重市场机构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陈洪宛表示。
《光明日报》( 2018年08月1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