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新华社阿布扎比7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8年7月20日,阿布扎比)
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哈利法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8年7月19日至21日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于2012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后,双边关系全面、快速发展,政治互信不断加强,经贸、能源等领域合作持续拓展,传统友谊日益加深。基于两国传统友好关系和两国元首深化各领域合作、开创两国美好未来的共同愿望,两国元首一致决定,进一步提升双边关系水平,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此举有利于巩固和深化各领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符合友好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利益。
在此框架下,双方同意重点加强以下领域合作:
一、政治领域
双方认为,当前国际和地区局势正经历复杂快速的发展变化,双方应进一步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凝聚共识。中方支持阿方在地区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阿方肯定中方在全球事务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这体现了两国深厚的政治关系。
——双方将加强高层交往,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加强战略沟通,在有关国际组织、国际协议和条约中加强沟通协作,协调立场。
——双方应充分发挥两国外交部政治磋商机制作用,讨论和应对地区和全球挑战,就政治和安全问题加强磋商,通过对话增进相互理解,深化互信,形成促进双边关系和维护和平发展的共识。
——双方重申应通过安理会改革优先增加包括阿拉伯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通过充分、透明的讨论,寻求各类问题的全面解决,达成协商一致。
——双方承诺继续在涉及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与安全的问题上给予对方坚定支持,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互不干涉内政。
——阿方坚定支持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中方支持阿方为维护主权、领土完整和统一所作努力。双方强调主权、不干涉内政原则以及根据国际法原则和《联合国宪章》,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二、经济和金融领域
——阿方对“一带一路”倡议表示欢迎和支持,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并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相关重要活动。中方赞赏阿方的积极参与,欢迎阿方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双方愿继续密切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推进中阿各领域重大务实合作取得全面收获。双方将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主题举办会议和研讨会,以增进彼此沟通和相互了解,巩固战略伙伴关系。
——双方强调愿深化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合作,建立可持续的贸易投资伙伴关系,以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赞赏双边贸易额的稳步增长,强调愿进一步利用阿联酋良好的基础设施及其作为中东地区和世界市场主要投资贸易门户的战略地位,加强贸易往来和互补。
——双方愿进一步加强经贸领域合作,切实发挥中阿经贸联委会、企业家互访机制等经贸合作机制平台作用,推动双边经贸务实合作深入发展。
——双方愿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贸易救济合作机制化,共同推进自贸区建设,营造更加稳定、透明的经贸环境。
——双方同意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沟通政策,分享经验,促进企业交流,开展专业培训,发展跨境电商,通过电子商务合作促进双边贸易持续稳定发展。
——中方欢迎阿方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阿方高度评价中方举办进口博览会的重大举措,双方同意在此框架下加强合作。
——双方愿不断深化产能合作,落实好两国政府部门间《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共同支持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将其打造为双方共建“一带一路”的典范项目。
——加强在创新、技术转移、经济多元化和有关数据信息交换领域的合作。
——通过充分利用中国-阿联酋商务理事会等旨在探索机遇和在物流服务、运输、工业、技术、人工智能、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粮食安全等各类经济领域建立伙伴关系的平台,加强两国私营领域在深化双边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开展两国和企业及商协会间的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增加其对经济活动的支持与贡献,以服务双方共同利益。
——双方愿在自由贸易港、出口经济特区和工业项目建设等领域交流经验,实现建立在有效投资伙伴关系基础上的产业互补,就4G产业等高新产业交流经验和技术。
——双方愿增加和改善双向投资,拓宽合作领域和投融资渠道,包括在非洲和太平洋岛国的共同投资。
——双方欢迎和支持两国银行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在遵守当地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开展业务,为双边贸易和投资合作提供金融支持;加强两国央行间的交流与合作以及阿联酋境内各世界金融中心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作。
——双方重视海关、税务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将加强两国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采取必要措施打击腐败,推动贸易便利化,并交流使用高新技术设备的经验。
——中方赞赏阿方作为创始成员国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共同推进亚洲地区的发展与振兴。
——双方强调继续就提升两国航空和空运领域的合作,以及加强航空工业领域合作保持谈判,这是友好两国经济和人文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柱。
——双方鼓励在工业和工业绿色发展措施领域的合作和经验交流。
三、教育和科技领域
——双方鼓励在各阶段教育机构间设立教育合作项目。
——双方愿在“中国-阿拉伯国家科技伙伴计划”框架下,加强科技创新合作,鼓励阿联酋杰出青年科学家到中国开展短期科研工作,深化中国-阿联酋技术转移中心合作,推进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
——促进双方在和平利用核能、航天、能源、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农业、环境、城市发展、先进医疗、信息交流和研究领域的合作,加强两国教育机构的技术交流与人员往来。
四、可再生能源和水资源领域
——双方愿进一步加强在能源领域的全面合作,扩大两国在能源领域的相互投资。
——挖掘两国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潜力,加强在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合作,以缓解气候变化,支持双方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联合研究工作,双方强调将继续支持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通过建立能源企业及相关应用,就清洁发展机制进行合作并从中受益。
——强调支持联合科学研发,开展项目合作,以应对饮用水资源短缺挑战,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障水质,在大坝建设、增加蓄水量领域交流经验。
——通过对话、信息交流和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林业、生态环境、垃圾循环利用等领域合作。
——加强在粮食安全、农业投资贸易、农产品市场建设、防治荒漠化、海水淡化和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磋商与经验交流。
五、油气合作
——鼓励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深化在原油贸易、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油田工程建设服务领域合作,就战略储备设施、石油衍生品炼化及相关产业和贸易活动的合作进行沟通。
——中方对两国油气合作取得的最新进展表示欢迎,并愿将这一合作延伸至原油和石油产品的贸易和销售。
——双方合作领域还包括先进技术、研发、工程服务、钻井平台和服务等。
——两国认为油气领域合作是双方务实合作的重要支柱,支持两国企业在该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六、军事和执法安全领域
——双方高度评价中阿两军间的友谊和富有成果的合作。
——双方愿建立两军合作机制,加强高层互访、军兵种交流以及开展联合训练、人员培训等领域务实合作。
——双方愿通过制定共同计划,积极开展共同关注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合作。
——双方强调坚决反对威胁世界和平稳定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愿在该领域加强安全合作。
——双方愿加强在反腐败、打击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洗钱、贩卖人口、毒品和非法移民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愿积极开展海上安全领域合作和信息交流。
——在反恐问题上联手努力,交流打击恐怖主义的经验和信息,推进人员培训,开展能力建设合作。
——加强核技术领域合作,强化核不扩散领域的区域和国际合作体系及相关出口品控制安排,共同参与打击核材料走私的努力。
七、人文领域
——双方鼓励两国官方和民间文化交往。支持两国互设文化中心,设立两国间联合文化项目,参与对方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
——加强关于软实力和文化政策的对话,加强在文化产业、遗产保护和现代艺术领域的共同合作,加强双方各类智库在不同场合的交流。
——加强城市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在旅游领域加强定期对话,就相关倡议及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成功实践交流信息。
——加强主要文化机构和重要艺术节之间的长期稳定合作。
八、领事合作和便利人员往来
——双方强调两国人民间拥有历史性友好关系,彼此怀有美好情谊。双方愿通过已达成的全面免签协定,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密切人文交流,促进旅游和文化活动,保障双方公民和企业的安全。
九、战略伙伴关系执行机制
——双方支持根据2017年5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成立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成立的两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机制发挥作用,强调加强这一机制的作用,以落实本声明内容,确保实现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