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认识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引领时代变革的重要理论基石,也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回应时代关切、促进实践发展中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打牢实践观基础。为此,需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认识。
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实践是变革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但从事实践的人是有目的、有立场、有价值导向的。实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实践主体的需要,因而实践观必然包含价值性和方向性。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主人,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人民性这一马克思主义的鲜明品格,要求共产党人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党的宗旨,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团结带领人民共创历史伟业。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与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与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与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从根本上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着社会进步的方向。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展着的实践是检验发展着的真理的唯一标准。越是发展着的真理性认识以及基于这一真理性认识所制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出的决策、举措,就越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越符合人民利益的认识,就越能体现实践检验的目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在于增进民生福祉。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坚定不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推动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使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基本得到满足、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各项社会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习近平同志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改革发展实践全过程、各方面,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好增进人民福祉,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弘扬革命精神,坚持破立并举
实践是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也是推动变革的根本力量。40年前,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伟力解放思想、破除桎梏,拉开了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的序幕。改革的过程是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的过程,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是在破中立、在立中破、破立并举的过程。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国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日渐完备。然而,新的体制机制确立后,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又会出现新的不合时宜之处。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和巨大优越性,除了改革,别无他途。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斗争历程,充分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迎难而上的实践意志、革弊鼎新的实践锐气、纵横捭阖的实践艺术。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制度自信和改革创新有机统一,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独特优势和旺盛生命力,对此我们充满自信。但也应看到,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相比,同参与激烈国际竞争的要求相比,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艰巨任务相比,我们的制度机制仍存在不足,尚未成熟定型。只有保持朝气蓬勃的革命精神,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能进一步发挥其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有机统一。面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现实,面对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但解放思想不是脱离国情的异想天开,也不是闭门造车的主观想象,更不是毫无章法的莽撞蛮干,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实事求是。面对经济社会转型和思想观念转变,要正视社会利益分化的现实,加紧建立利益协调平衡机制;把握改革深水区矛盾问题的特点,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有条不紊推进;看清我国发展新阶段的实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刻认识基本国情,更好实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只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既大胆探索又脚踏实地,才能保证我们的举措和行动遵循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历史前进方向。
把握实践方式的辩证统一
实践是一个包含多要素、多目标和多参数的复杂系统,实践对象的选择往往起于局部而扩展至全局。事实上,我国改革开放一开始就走了一条从实际出发的渐进改革之路。安徽小岗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探索、深圳经济特区的试验,我国改革遵循的是先易后难的务实路线,坚持的是由点及面的稳步推进。
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面对的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形成改革共识的难度在增大。改革进程中既有利益关系的盘根错节,又有体制机制的顽瘴痼疾。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深化改革,必须把握大局、稳中求进。邓小平同志说过,改革是全面的改革。作为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改革涉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党的建设制度,领域广泛,任务繁重。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关联性和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如果不整体推进,很多改革就难以完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和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在对新时代改革特征深刻把握基础上,要求各方面、各领域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
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是辩证统一的。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进行;加强顶层设计,要在推进局部阶段性改革的基础上来谋划。也就是说,局部实践和全局实践应当统一起来。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智慧的改革方法,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的方法。对必须取得突破但一时又不那么有把握的改革,可以采取试点探索、投石问路的方法,看准了再推开。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既要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也要继续鼓励大胆试验、大胆突破,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从顶层设计进入实施建设阶段,一大批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改革方案相继出台,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坚持不断发展的开放性
实践在发展,实践观也在不断发展。实践观不是凝固的或现成的东西,也不是一经得到就不再改变的东西,而是在历史发展中不断生成和具体化的过程。这是因为实践检验真理绝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也不可能止于某一个时间节点,而是一个无限展开的过程。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一个时期实践检验所得出的正确结论,可能在后来的发展中表现出其不完善的方面。同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需要人们的认识随之变化,决不能墨守成规。简而言之,实践观是与时俱进的。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具有鲜明的与时俱进的精神品格。马克思一再告诫人们,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不断探索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回应人类社会面临的新挑战。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能够历久弥新、创新发展的奥妙所在。
回顾40年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党和国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给社会主义事业增添新的生机,给理论创新提供丰富素材。改革没有完成时,实践永无止境。实践不断发展提出新的时代课题,又催生一次次重大改革。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我们要抓住机遇、推动发展、赢得未来,就必须始终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改革中守正出新,在开放中博采众长,不断开辟21世纪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发展新境界,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局面。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才能不断发展完善。
(作者为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25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