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决定不追讨“辱国议员”薪津 但需交还预支款项
【环球网综合报道】香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行管会)18日宣布不追讨4名被取消资格的前议员的薪津,但4人需交还预支款项。
梁国雄、罗冠聪、刘小丽和姚松炎4名激进派前议员,去年7月因宣誓不当被取消议员资格,香港立法会从去年11月开始向4人追讨274万元(港元,下同)至313万元不等的薪津。身兼行管会主席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18日称,考虑成功追回有关款项,可能会涉及高达8位数的法律费用,做法不符合善用公款的原则,因此决定在达到“和解协议”的条件情况下,不会进行法律程序追讨。
梁君彦称,条件是4人在指定日期前归还预支营运资金、手机及计算机等资本项目以及去年7月14日后的已支款项。每人涉及的款项约为19万至31万。若私人不能达成有关条件,行管会将采取法律程序追讨连同薪津的全数款项。(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