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 自觉捍卫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这次宪法的修改是发展所需、是人心所向!”
“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作为一线民警,我们要弘扬宪法精神,真正当好维护宪法权威的排头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11日下午经投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全会现场见证历史、投下了自己神圣而庄严一票的公安系统人大代表们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时代大势所趋 党心民心所向
“完全支持!”“坚决拥护!”
在第三次全体会议结束后,来自公安系统的人大代表仍难以平复激动的心情,纷纷再次表达了对宪法修正案的坚定支持与拥护。
“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全国人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非凡成就的高度认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将更好地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强意志和磅礴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必将为我国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舒庆表示。
“宪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石,因时发展、因势完善,其条文铭刻着时代的烙印与人民的意愿。对宪法的修改,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是发展所需,是人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袁友方表示,“作为公安战线的一员,我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誓做宪法的忠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
从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来自公安系统的人大代表们认为,这生动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王新杰认为,这次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党、军队和人民的共同心愿。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石蓉认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更好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她说,“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通过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方式得到确立,可以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新水平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公安系统人大代表们一致认为,此次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是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重大决定,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二大队大队长魏春说。
此次宪法修改部分内容,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郝世玲表示“感触很深”。“从法制到法治的一字变化,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对建设法治中国的自信,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政委牟玉昌表示,这次宪法修改部分内容遵循了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有利于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体制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统一。“公安边防部队将以此为契机,在全部队和边防辖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部队官兵和边防辖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永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他表示。
以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身处新时代,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我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建国说。
“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公安民警是法律的护卫者。”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民警杨蓉认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首要任务。宪法修正案已通过,我们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权威,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将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维护社会稳定的信心和决心,推动广大公安民警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道路上不懈奋斗,这已成为公安系统人大代表的共识。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便民警务站站长赵金龙说:“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用实际行动践行和拥护宪法。全体新疆公安民警必将以宪法精神为指引,聚焦总目标,全力以赴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不懈奋斗!”
“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严格实施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把遵守宪法、执行宪法和运用宪法作为执法活动的基本出发点,切实提高依宪执法的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中心)副处长(副主任)陈林说。 (本网北京3月11日电)
统稿:本网记者王旭东
采写:本网记者石杨、付静、邬春阳、周旭亮、张波、通讯员马坤鹏、李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