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充分发挥宪法的“定海神针”作用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法治既是繁荣稳定的基石,也是执政兴国的重器。“四个全面”蹄疾步稳之际,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着力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宪法是法之统帅,是一国法律的“母法”和根本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新征程,新努力新收获。向着未来进发,绽放最美好的青春芳华,宪法的“法之统帅”作用就必须得到有效发挥。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中国又发生了巨大变化。只有遵循国情,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相应完善和修改,宪法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时代发展需要修改宪法,人民幸福也需要完善宪法。共筑民族复兴中国梦,更是离不开宪法保驾护航。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握好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通过修改使宪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才能进一步汇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地把民族复兴步伐推向前进。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都是前所未有,需要宪法充分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这就需要既顺应各项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发展规律,做好宪法修改各项工作,让宪法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