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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收严 会否现大范围产业转移?

2018-02-24 09:06: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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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0年,全国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5年降低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近日召开的年度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了新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让收获了更多蓝天幸福感的百姓们又有了新的期待。

  打赢蓝天保卫战,需要综合施策。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3月1日,此区域内,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的新建项目,开始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这意味着,即将全面启动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弹药库里的第一个“武器装备”已经投入实战。

  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收严八成以上,减排效果将十分显著

  所谓特别排放限值,是与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对比,更高更严格的排放要求。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其意义不言而喻。

  2013年2月,环保部印发《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按照当时的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北京、天津,河北唐山、廊坊、保定、石家庄,山东济南、淄博以及山西太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随着科研的深入,“京津冀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这一概念形成共识,去年2月,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首次将通道城市称为“2+26”城市,提出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当时的文件明确2017年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相较于2013年公告及2017年2月方案版本,此次执行排放限值要求的行业、区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扩大。执行范围不仅由9个城市扩大至“2+26”城市(含河北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对执行城市的区域也由主城区扩展至全行政区域范围。

  公告要求,对于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中已制订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具体包括火电、钢铁、炼焦、化工、有色、水泥、锅炉等25个行业或子行业。与2013年的公告相比,新建企业执行范围增加了炼焦行业,现有企业执行范围增加了炼焦、水泥、有色、化工行业。

  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与执行一般国家标准之间排放的差异有多大?几个例子就能略见端倪。

  比如炼焦行业,国家标准中现有企业焦炉烟囱颗粒物排放不能超过50(单位均为毫克/立方米,下同),机焦、半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浓度标准是100,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为800。而特别排放限值焦炉烟囱颗粒物标准为1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30和150。也就是说特别排放限值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收严七成,氮氧化物浓度更是只有标准的18%左右。

  再比如,在用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80、400、400,而特别排放限值对应数值分别为30、200、200,下降幅度都有50%。

  由此可见,特别排放限值的确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利器,这对于蓝天保卫战走进第二阶段的“2+26”城市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