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多年来职称领域重大改革:代表作可替代论文
北京市启动职称评审改革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昨发布
评职称 代表作可替代论文
北京市8日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破职称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职称论文“一刀切”等条条框框,对不同人才制定不同标准,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支持人才自选代表性成果代替论文。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是自1986年职称改革以来,本市再次启动的职称领域重大改革,涉及全市3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
为避免职称评审时“一把尺子量到底”,本次职称制度改革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业绩权重,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意见》中详细描述了对不同领域的人才重点评价包含哪些方面。如对从事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的人才,重点评价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解决技术应用问题的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老师等教育教学人才,按照教学为主、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进行分类评价。对教学为主的,重点评价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方法创新和人才培养实绩;对科研为主的,重点评价学术能力、成果创新质量和贡献、学科建设效果;对社会服务为主的,重点评价成果转化推广、决策服务、科学普及等。
《意见》明确,将彻底解决过去职称论文“一刀切”的问题,将职称评审“唯论文”改为“菜单式”,让人才做“多选题”。在职称评审中,将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质量。
除论文、论著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专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工作总结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教育教学、卫生技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精品课程、教学课例、疑难病案等。文化艺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戏剧作品、工艺作品等。
此次改革还打破了国籍、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单位人才外,新开通了优秀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畅通了晋升通道,解决了过去职称晋升“玻璃门”的问题,全面激发人才发展活力,使各类人才职业发展“条条大路通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