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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切断“直连”确定—— 整顿支付乱象 防控金融风险

2018-02-05 10:2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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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业内预计,切断“直连”的时间是6月30日,但按照最新发布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4月1日成为切断“直连”的“大限”。在严格监管形势下,央行根除支付清算市场痼疾的决心不会改变。监管趋严也是为了促进行业更好地发展。因此,支付机构与其观望,不如积极拥抱监管

  支付机构切断“直连”的时间悄然提前。

  “直连”指的是支付机构没有接入支付清算网络,而是各自与多家银行直连实现与商户和消费者的连接。由于“直连模式”缺乏风险屏障,且资金信息高度不透明,成为监管整治的重点。

  此前,业内预计,切断“直连”的时间是6月30日,但最新发布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明确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且实施的时间为4月1日,成为切断“直连”的“大限”。然而,眼下不少机构仍在观望。

  “断直连”成为重点

  《规范》出台后,已经有一些机构在加快“断直连”。然而,部分机构仍在犹豫不前,有的故意歪曲、误读政策,有的则明知政策含义,但持观望态度,迟迟不落实政策要求。

  对于市场上存在的观望态度,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大型支付机构应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应严格按照央行的要求整改,再到处哭诉装可怜甚至围攻监管无济于事。央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不会改变;对于中小支付机构来说,应尽快转变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尽快回归支付业务主业上来,回到规范发展的轨道上来。事实上,从长远来看,“断直连”为中小支付机构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过去,我国支付清算网络是以中央银行系统和商业银行行业支付系统为中心规划建设的。随着越来越多的支付机构出现,并从线上延伸到线下,这些机构手中沉淀的资金越来越多。但是,这些支付机构并没有纳入支付清算网络中,而是各自与多家银行直连。

  “直连模式”的后果,是支付行业的支付交易信息碎片化,游离于监管之外,接口标准和安全规范不统一,风险隐患较大。同时,董希淼指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容易引发挪用、诈骗等风险。部分大型支付机构,还以备付金存放为诱饵,增强议价能力,抬高利率中枢,加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年来,这些问题愈演愈烈,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金融稳定。此外,作为小额、零售支付的提供者,一些支付机构却明里暗里为地方股权交易平台甚至无牌照的金融交易场所提供资金结算通道,介入大额、批发类支付服务。在未纳入集中清算的情况下,此类行为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因此,央行接连出台了多项政策,重点之一就是要“断直连”。央行规定,从2017年12月13日起,各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机构间直连处理跨行清算的支付产品或服务;对于存量业务,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尽快迁移到合法的清算机构处理。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