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落地生根
一年前,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演讲,主题是《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次引起全世界广泛关注的演讲中,习近平主席深入分析人类过去100多年历史的启示,深刻、全面、系统地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我国是周边环境非常复杂的大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符合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共同利益。早在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就强调要切实抓好周边外交工作,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在此大背景下,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阿利益共同体等相继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效,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开始落地生根。
在联合国等重大国际场所,命运共同体理念得以不断丰富和完善。例如,习近平主席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指出,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此,他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二要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三要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四要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五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系统。这些原则、目标和要求,构成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本内涵。
事实上,在去年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习近平主席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又作了进一步阐释,即从五个方面搭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体系。第一,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第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第三,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第四,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第五,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大创新和理论贡献。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点包括:在政治上,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在安全上,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在经济上,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在文化上,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在生态上,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就逻辑体系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是全人类,范围是世界性问题,职责是共同性,目标是安全性和有序性,最终是为全人类的繁荣和福祉作出贡献。为此,需要结合各国的实际状况和需求界定共同的利益、找到共同合作的领域,进而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与之相伴,合理定位和处理国家间关系就显得特别重要。
新型国家关系需坚持合作共赢的理念、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要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和文化、生态等领域。其中,合作是手段,共赢是目的,发展是方向。这不仅是由国际局势的发展,尤其是由应对和处置世界重大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的,而且也是由各国共同协商、共同决策、共同担责、共同获益等特性所决定的。
而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选择有效的路径。中国倡议并推进的“一带一路”,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不断增加世界各国的共同安全和共同利益,可以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重要贡献。
还应看到,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包括在推动形成新型国际关系、深化推进“一带一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和平解决争端原则、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等,要平等地照顾对方的重大关切和合理诉求。在条件不成熟时可搁置争议,探求延缓威胁或争议升级的临时性措施或安排。在提升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方面,应对接相关方的战略性发展规划及其目标,在双方或多方可接受范围内推进合作进程。
这些原则和要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一致的。在实践中,“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相互关联、不可分割,是必须遵守的系统性原则,应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总之,相信经过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努力,经过处置和应对全球重大问题的考验,尤其经过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多方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定会逐步变为现实,国际和平与发展事业也必将有更多的收益。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