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感受法治的温暖
本报记者 魏哲哲
距离农历新年还有不到一个月,农民工返乡过节的时间越来越近,这段时间也是他们维权的高峰期。1月上旬,记者跟踪采访了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农民工维权的几个案件。
13天就追回了19万余元的工资款
2017年11月13日,何贻美等12名农民工走上了讨薪之路。幸运的是,她们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13天就追回了19万余元的工资款。
从2017年2月开始,何贻美等人就在被告公司的项目中施工,工程结束了,公司却不支付工资。在多次找公司未果后,她们找到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经过近10天的事实核实、证据材料准备,2017年11月22日,该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李丽辉赶去法院立案。案子很快得以立案。有了法院的介入,何贻美所服务的公司立即表示同意沟通、调解。2017年11月26日,何贻美等12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工资款。
“农民工讨薪案件,平均办案周期是11个月。”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介绍,13天拿到拖欠工资,这离不开政策制度对农民工权益的有力保障,2017年人社部就专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之前,一到年底,我们援助中心的大门是关不上的,里里外外都是寻求帮助讨薪的农民工。”已经帮助农民工维权13年之久的时福茂律师,见证了这些年农民工维权的变迁:“讨薪仍是农民工维权的重要一类,但无论是案件数还是涉及人数,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单纯欠薪案件明显减少。”
“终于不用再为工伤赔偿闹心了”
相比于何贻美,农民工张志学的维权之路相对漫长,但也更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
2011年11月12日凌晨,在物流公司做装卸工的张志学,工作时左手拇指被传送带挤伤。送到医院治疗,涉事公司从未主动赔付,张志学只好走法律程序。由于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涉事公司并不承认张志学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直到经过了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劳动关系才得以确认。后来双方又在工伤赔偿数额上发生分歧,2013年双方再次进入仲裁程序,涉事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不再出庭。
终于,张志学拿到了要求公司赔偿18.3万余元的裁决书,可是他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又向法院递上了申请强制执行书。
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执行信息查询中心,执行回款只有1060元。被执行公司跟法院打起了游击,查不到房产、车辆以及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
悲剧不能由农民工一个人来承担。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其中确立了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待遇的先行支付制度,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政府“买单”后再向违法单位追偿,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补偿。
从2016年7月起,时福茂律师代表张志学多次前往涉事公司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支付科已经在走程序了,应该很快就有消息。”2017年5月,张志学的申请有了确定答复。“10万余元的款项到位了!”2018年1月4日,时福茂收到了张志学的报喜信息。今年春节,张志学一家终于不用再为工伤赔偿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