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台湾网移动版

    中国台湾网移动版

心理不成熟、易非理性消费 现金贷盯上年轻“剁手族”

2018-01-23 09:04: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一笔1.2万元的借款,无情地改变了19岁夏双(化名)的命运。为了还这笔借款,她不得不办了19次现金贷,不仅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且她的母亲也因不堪讨债人的骚扰服毒自杀。甚至在母亲葬礼的当天,她的父亲还收到多个讨债电话。如今的她,为了躲债只得远走他乡。(详见本报1月17日10版报道)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夏双的遭遇已经成为一些现金贷公司设计的套路。这些公司往往盯住没有经济来源或收入不高的年轻“剁手族”,利用他们心理不成熟,容易非理性消费的特点,诱惑他们借贷消费。这些年轻人只看到现金贷门槛低的好处,忽视了其高利贷的本质。

  有律师建议,对高利贷衍生出来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我国现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均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执法机关应当依法高效执法,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借贷人作为公民,基于法律的赋权,受到侵害应及时寻求法律救济。如遇到暴力索债、骚扰性索债,应当及时报警,如不受理,则提出控告或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确认高利贷中法律不予保护的高利息。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近期在湖南调查时,接触多起年轻人陷入现金贷最终家破人亡或步入歧途的案例。

  被“夺走”的儿子

  湖南纲维律师所律师刘志江说,夏双陷入的这种贷款,其超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讨债行为很多都涉及犯罪,国家应该严厉打击。

  对刘志江而言,短短一年多,他已经碰到3起现金贷案例,涉案的年轻人,有的被逼离家出走,有的走上犯罪道路。

  刘志江一个老乡18岁的孩子小丁就是其中的一起案例。小丁从长沙一所财务学校毕业后在汽车修理店当学徒,月收入1000多元。

  2017年国庆节后,一时手紧的小丁开始借网贷,因为无法还贷,只好一家家地借下去,用“新贷还旧账”,一共借了五六个平台的钱,每个两三千元。但借款利息吓人,周息20%,而且是借钱1万元实际只给8000元,但打的欠条是两万元。如果逾期不还,则本金翻倍。很短的时间,小丁的欠款本金飙升到了五六万元。

  实在榨不出油水了,收贷人员将小丁绑到一个出租屋后,打电话要丁父带钱赎人。

  与丁父同去的刘志江发现,小丁一共借了五六个平台公司的钱,很多笔都是为了还款而发生的连环借款,最初的1万元借款已经发展成几十万元的债务。

  “这显然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刘志江现场建议丁父不要还款,直接带人走,不行就报警。可催债的人却气焰嚣张,声称报警也没用。

  催债公司的人表示,如果没有钱还,还不如让孩子给他们收贷公司当学徒,每个月1万多元收入,可能钱还得快些。老丁的儿子就这样被讨债公司“夺走”了。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