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丁罗升被判13年监禁
新华社河内1月22日电(记者陶军 王迪)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22日就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越国油)及其下属企业腐败案作出判决,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越国油原董事长丁罗升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判处13年监禁。
据越通社报道,法院同日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和贪污罪判处后江省人民委员会原副主席,越国油下属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郑春青终身监禁。郑春青案发后曾逃到国外并被通缉,越南公安部2017年7月宣布其已投案自首。
法院还判处丁罗升和郑春青赔偿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要求郑春青等人退还其贪污所得。法院同日还对20名同案犯作出判决。
河内市人民法院于1月8日至21日开庭审理了越国油及其下属企业腐败案,此案被告共22人。据悉,法院还将继续对丁罗升和郑春青涉及的其他腐败案进行审理。
2017年12月8日,越南公安部对丁罗升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对其与两起特大经济案件的关联进行调查。同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停止丁罗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决定,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通过对丁罗升进行起诉、拘留并终止其国会代表权限和任务的决议。
丁罗升1960年出生于越南南定省。2016年1月,丁罗升当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2月被任命为胡志明市市委书记。2017年5月,因其在越国油任职期间的违规行为,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决定给予丁罗升党内警告并免除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丁罗升随后改任越共中央经济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