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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程:明确新目标 谱写新篇章

2018-01-05 09:50: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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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布阵筑基。

  明确新目标: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是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根据时代条件变化,把伟大理想分解成一个个切实可行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有步骤、分阶段完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一条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安排,提出从温饱到小康再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三步走”战略。在前两步目标已提前实现的基础上,又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科学的目标设定和战略安排,对我国的成功发展起到了重要引领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基于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的十九大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把我们党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提前到2035年完成。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间紧密联系、相互衔接,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和提升。党的十九大报告清晰描绘了实现现代化与民族复兴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我们要深化理解认识,一步一个台阶、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前行。

  贯彻新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90多年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是救国、兴国、强国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接续奋斗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我们党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开拓创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形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成果,达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高度,指导实践取得新成功。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归根到底是要使我们的国家、民族尽快“强起来”。“强起来”的时代呼唤“强起来”的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它以更宽广、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党和国家未来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时代课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的指导思想。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着社会主义中国和中华民族在“强起来”上走出关键一步;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标志着社会主义中国和中华民族真正实现强起来。在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不断丰富和发展,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将放射出更加夺目的真理光芒。

  解决新矛盾:以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时代不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也不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很低,通过加快发展社会生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途径。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由“富起来”发展到“强起来”阶段所遇到的问题。只有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才能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必须加大力度补短板强弱项。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的“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到基本实现现代化阶段的“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再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阶段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可以清晰看出实现更平衡更充分发展的路径和“人民幸福”这条一以贯之的红线。

  探索新治理: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了快速发展,却没能迈进现代化门槛,掉入各种各样的“陷阱”,一个根本原因是缺乏坚强有力的执政党领导和科学稳定的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新时代,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特别是不断提高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和水平。

  纵观社会主义诞生以来的历史过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的全新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以全新角度思考国家治理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为了提供这样一套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要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逐步实现,必将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优势,释放巨大制度能量,有力保证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成功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篇章。

  (作者:朱炳元 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