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1月3日,记者从国务院扶贫办获悉:河北、湖北、广西等7个省份省际交叉考核组即日奔赴被考核省,中西部22个省区市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2017年评估在考核内容上,增加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及贫困县摘帽和贫困人口返贫情况的考核;考核方式上,调整为三项,实地考核增加了媒体暗访考核。为防止“一考定终身”,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进一步完善了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的结合,年终考核包括了省级总结、省际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等,还有媒体暗访考核。
现行扶贫标准是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标准,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符合目前的发展阶段。要防止以收入标准代替“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防止简单地以低保兜底一兜了之的做法。
为此,此次考核在指标设计上,以现行标准为依据,包括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返贫率等都是以现行标准为基础的。在评定结果上,按照现行标准来评判减贫任务完成程度和脱贫的质量。在整改落实过程当中坚决纠正降低标准的种种做法,同时对调高胃口不可持续的一些举措和做法进行提醒。
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夏更生介绍,前一段时间,关于考核评估造成基层负担过重的问题,国务院扶贫办收到了不少反映。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持续推进,各个方面的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审计巡视等等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夏更生说,现在基层因考核评估加重负担很多是迎考造成的,真正的考核次数有的省多一些,大多数还不是很多。
有的地方,在国家考核没有确定抽查县和村时,搞全面的迎考备考。省里要备考,市里再备考一次,这样算下来,就显得数量特别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发出了通知,明确省里一年考核不能多于两次,要整合各类考核,市县不能开展第三方评估,除非经省级特别批准,要减少考核次数。
“减少是必要的,没有是不行的,我们要坚持最严格的考核不动摇。”夏更生说,对于考核本身问题,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对考核中有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必须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