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青海反馈督察情况 指出这些问题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24日青海省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青海湖等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旅游问题突出,在鸟岛、沙岛开放旅游活动,建有大量旅游设施,青海湖管理局下属的旅游集团公司长期违规开展旅游经营,万人和万平方米,草原植被破坏、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2017年8月8日至9月8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24日向青海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指出,青海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投诉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229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2021家,立案处罚47家次,罚款380万元,立案侦查4件,拘留30人,约谈195人,问责184人。
督察指出,青海省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同时又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部分领域和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生态优先的观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保护为发展让路的情况依然存在。不少领导同志反映,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仍有欠缺,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青海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青海湖管理局、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的《青海湖景区旅游整体策划》《青海湖风景名胜区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仍将位于核心区的鸟岛、沙岛作为主要旅游景点,与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和管控要求明显不符。
考核导向有偏差,工作推进和落实存在放松要求情况。《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2013-2016年应完成35个水污染治理项目,截至督察时仍有6个未建成,5个尚未开工,但并未按要求开展年度考核问责,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青海省水污染防治方案》降低标准、放宽要求,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目标,放宽为“西宁、海东两市2017年底完成禁养区划定,2018年底前完成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2017年4月,《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年)》又将湟水流域内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时限放宽至2020年底前,完成时限一拖再拖。
二是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开发问题突出,生态修复进展迟缓。青海湖等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旅游问题突出,在鸟岛、沙岛开放旅游活动,建有大量旅游设施,青海湖管理局下属的旅游集团公司长期违规开展旅游经营,万人和万平方米,草原植被破坏、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非法开垦行为,柴达木梭梭林自然保护区都兰分区内存在大量非法种植枸杞行为,共开垦土地3.2万亩;托素湖自然保护区非法开垦种植亩。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滞后。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不力,按照规划要求,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截至督察时仍有边开采、边治理家矿山企业中,就有家仍在生产的矿山中,有的工程量。
水电开发破坏部分河流生态环境。青海省共建有各类水电站114座。水电开发无序,青海省目前编制了个取得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座小水电站均未建生态基流设施,公里明显减水或脱水段;大通河干流座未建生态基流设施,公里明显减水或脱水河段,造成了明显的不良生态影响。
违规占用草原问题突出。个工矿项目违规占用草原亩、个项目违规占用草原6万吨未经处理的污水和4万吨超标污水进入湟水河。海东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市政府禁养区划定工作明显滞后,直到月才进行部署。全市在湟水流域禁养区内共有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日处理量达到倍;垃圾渗滤液日产生量吨。海东市按规划要求到座乡镇垃圾填埋场,但城建部门推进缓慢,截至督察时仍有1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只建成7家污水处理厂,且仅有3家投运。甘河工业园区一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但整改工作明显滞后,园区内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碳素煅烧工段无除尘设施、脱硫系统腐蚀严重,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按要求应于2016年底建成的燃煤锅炉脱硝设施,至督察时仍未建成。民和、乐都工业园区共有65家工业企业,几乎都属于铁合金、碳化硅、平板玻璃和水泥等重化工行业,其中27家铁合金及碳化硅企业,普遍存在浇铸环节未按要求建设烟气集中收集设施、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公司频繁超标排放,但迟迟未开展治理。
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部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低、治理能力弱,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五彩碱业有限公司、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等企业,在2017年以前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长期严重超标排放,超标率高达90%以上;青海庆华煤化股份有限公司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蒸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