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迈出实质步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再次作为重点给予突出强调,让住房租赁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
一旦房价在一些城市过快上涨,肩负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的地方政府就应“该出手时就出手”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对比今年会议不难发现,明年将是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取得实效的一年,房地产长效机制将逐步进入实施阶段。
今年以来,住房领域实施了不少新制度。除了近些年一直延续的各种行政调控手段之外,国家加大了对住房租赁的支持力度,多地出台支持住房租赁发展的政策措施。应该说,住房租赁在过去的一年大踏步地走向舞台中央,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吹响了冲锋号。各地方也在积极探索,一些有益探索有望成为未来改革的新方向。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支持北京、上海两地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旨在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还比如,北京市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房,目前已经建设约12万套。此外,关于“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从部委负责人的回应来看,相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对房地产市场的部署中,把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再次作为重点给予突出强调,让住房租赁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表明中央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租购并举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决心。
上世纪末,我国实施了第一次住房制度改革,核心是停止福利分房,实行市场化改革。尽管当前房价在一些城市过高,也一度出现房价过快上涨,但不可否认的是,住房市场化改革使得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地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使得我国在总体上告别了住房短缺。因此,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发展,仍然应该坚定不移地坚持市场化道路。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国房地产仍然积累了一些问题。从市场的角度看,其表现就是房价在一些城市过高,房价在一些城市过快上涨,投资投机性需求一度较为普遍。一些困难群众因为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仍然面临住房困难等。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市场和政府的定位问题,房地产基本制度建设问题,房地产政策的定位问题以及一系列配套体系等。由此,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许多业内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的商品住房供应主体是开发企业,政府供应一小部分保障性住房。多主体供应代表供应主体将更加多元化,不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
住房制度改革不是对某一领域政策和制度的细枝末节修补,而是从多个角度协同发力,发挥综合性作用,可能包含土地制度、住房金融制度、税收制度、信息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交易监管等一系列制度的构建。住房制度的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并非短期能够实现的,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行政调控等短期调控措施仍然将发挥作用。2018年,将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一旦房价在一些城市过快上涨,肩负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的地方政府就应“该出手时就出手”。(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亢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