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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车外卖车事故高发 调研:缺乏保险分担机制

2017-12-01 16:05:00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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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车外卖车事故高发

  超8成自负全责

  法官调研发现:这些车辆缺乏保险分担机制

  本报讯(记者安然)路上最凶猛的车子是什么?以前交通参与者可能会给出很多答案,近年来,这个答案越来越集中到“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身上。北京二中院调研自2014年至今的相关案例后发现,这些车辆发生事故的时候,有超过8成是由快递员负全部责任。不幸的是,二中院审理的此类纠纷中,仅有一件曾由保险公司赔付,其他案件中,几乎没有出现保险公司的身影。

  2014年至今年10月,二中院辖区内审结的快递、外卖电动三轮车侵权纠纷案件共有51件,其中既有交通事故,也有车辆忽然着火,导致附近他人财物受损。因超车、抢道,快递、外卖人员经常会出现与他人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的情形,随意将车停放在空车位上导致小区居民无法正常停车而发生争执也较为常见。

  二中院调研后发现,在全部案件当中,由快递、外卖车辆负全部责任的42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82.3%,其中,仅这些车子逆行引发纠纷的案件就有14起。这些案子几乎涉及了全部知名物流、外卖企业,在法庭上,各方争执最激烈的问题经常是“确定责任主体”。由于快递行业业务层层分包现象较多,外卖行业也存在App平台与负责实际配送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且快递员劳务派遣情况较多;同时还存在快递员为多家公司或多个平台配送外卖的情形。一旦发生事故,责任主体较难确认,各个公司也多以出了事故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或者是承包、加盟的身份,不愿承担责任。

  据法官介绍,快递员送快递,属于执行工作任务,按照法律规定,在此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审结的快递、外卖车辆侵权案件中,被害人将快递公司及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起诉的仅有2件,其中1件法院认为快递车辆投保了电动三轮车第三者责任险,判决由保险公司直接向被害人赔付;另一件法院认为快递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系非机动车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依法不能直接向受害人赔付,快递公司向受害人赔付后,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另行解决,因此未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被害人赔付。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此类车辆的众多事故或纠纷?法官认为,最明显的是,快递员安全意识不到位,企业缺乏岗前安全教育,或虽有规定但是流于形式,企业忽视送货中的风险考评,对于快递员的业绩评价往往只是简单以送件数量、签收率、时效等作为标准,而这些都要求快递员必须以最快速度完成取件和投递工作。这种业绩考评制度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快递、外卖车辆事故多发情况加剧。

  同时,快递车辆缺乏保险分担机制。由于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没有类似机动车的车架号,又缺乏统一规范的编码和备案,未被纳入机动车强制保险范围,往往无法实现统一保险。近年来,保险公司已经陆续开发了针对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并非强制投保,保险的赔偿限额也偏低,相关企业为节约成本往往未购买此类责任保险。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