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国歌拒起立还大嚼爆米花 菲律宾一男子被捕
菲律宾一家电影院在影片播映前奏国歌,一名男子拒绝起立、拒唱国歌,还大嚼爆米花,结果被捕,可能面临最高400美元的罚款和一年监禁。
菲律宾GMA电视台19日报道,现年20岁的拜莱·冈萨雷斯在菲北部邦板牙省一家电影院观影,电影放映前,首先播放了菲律宾国歌。冈萨雷斯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起立唱国歌。这一幕恰好被回国的菲驻伊拉克临时代办埃尔梅尔·卡托目睹。
这名菲律宾外交官说,他当即要求冈萨雷斯起立唱国歌,但冈萨雷斯没有理会他。卡托再次提出要求,冈萨雷斯依旧置若罔闻,反而大嚼爆米花。
卡托说,他当时感到十分愤怒,连自己身边的外国朋友都在国歌奏响时起立,但这个年轻人竟会对国歌如此不敬,他感到“血液已经沸腾,自己完全没有心情欣赏接下来的电影,感觉必须做些什么”。放映结束后,卡托向警方检举冈萨雷斯的行为。
冈萨雷斯随后被警方逮捕,面临违反菲律宾《国旗与国徽法》的指控。如果法院判决有罪,可能罚款5000至2万比索(约合100至400美元),以及最高一年的监禁。
1998年通过的菲律宾《国旗与国徽法》规定:“在公众集会等场合演奏国歌时,出席的群众必须以饱含热情的方式高唱国歌。同时出于尊重,所有人必须站立面向国旗,如无国旗则要面向乐队或指挥。国歌奏响后,所有人必须将右手放置于左胸前致敬,直至国歌的最后一个音符。”
今年6月,菲律宾众议院通过惩罚措施更严厉的新版《国旗与国徽法》法案,规定任何对于国旗国徽不敬的违法行为,罚金将提高至5万至10万比索(约1000至2000美元),并处最高一年的监禁。目前这一法案正在等待参议院审议。(袁梦晨)【新华社微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