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心丸”给农村带来新生机
农业产业更有奔头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让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都定了心
承包户放心流转,土地经营由分散向规模集聚,让农村产权要素“流动”起来
记者:“种地人口”流失,“谁来种地”是农业发展无法回避的问题。承包权稳定,对解决这一难题有何益处?如何让农业成为更有奔头的产业?
詹士清:农民盼望承包权稳定。第二轮承包的时候,我家6口人分了17亩地。没有技术,也没钱买机械,整天起早贪黑种糯稻和小麦,除去开支一年下来一亩就挣三四百块钱。实在是没办法,只好送小孩出去打工,自己再搞些养殖贴补家用,生活过得紧巴巴的。后来,村上有人搞土地流转,我一直很犹豫,小田拼成大田,机械耕田种地肯定能提高产出,但是一想到田埂没有了,地界就找不到,少不了麻烦。直到拿到了自己的承包权证书,我才放心流转,还在合作社找了一些新差事。
地活了就是不一样。眼下马上要种小麦,合作社的机械可以在田里撒欢地跑。这段时间,我在田里帮别人开旋耕机种麦,轰鸣中一道道田埂瞬间被拉平,成片的褐色新土翻上来。以前一片田里,光田埂就有几十条,翻地、收割都下不去车。现在通过流转土地,小田并成90亩一块的大田,光拉平田埂一项,每100亩就能多出5亩地来。
黄祖辉:当前,从事农业种植经营的主体有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兼业农户等多种类型。农业要发展,得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拓展产业面,体现出农业的比较优势,吸引更多资本、更优人力和更新技术投入到农业当中来。
目前,制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首要因素是土地流转问题。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因素是第二轮承包到期后,政策怎么走?十九大报告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不仅给农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也给农业规模化经营吃下“定心丸”。
郑树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无论是种地农民还是新型经营主体都很期待。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稳了人心,让农民增收致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拓展了空间:一方面,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用益物权的形式固化于农户,明确了承包归属,维护了农户承包权益,可以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其成果可成为土地流转、抵押担保、融资贷款、涉农补贴的依据,为农户带来更有保障的财产收益;另一方面,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明确承包地的权利归属,承包农户放心流转,规模经营主体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土地经营能更有效地由分散向规模集聚,让农村产权要素流动起来,把部分农民解放出来,把农村生产力进一步释放出来。
农民职业更有吸引力
有恒产才有恒心,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民可以放心投入,收入预期增加
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扶持政策帮他们解决资金等难题
记者: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我国农地承包政策的重大利好,对此,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得到了什么实惠,对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有何作用?
张红宇:互联网、物联网、无人机、高附加值,刚刚在江苏苏州落幕的首届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展示了农业可以“高大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推进现代农业的制度性安排。
对农民来讲,这一政策信号会使农民产生“有恒产”的认知和心态,农民会根据自己的资源禀赋条件作出合理的决策,这既有利于促进农户对承包地进行中长期投资,如耕地土壤保护、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也有利于提升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水平和效率,如促进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等;同时,还为农民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签订较长时期的土地流转合同提供了政策保障,使新型经营主体有积极性对转入土地作长期的投资。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对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资本下乡来说,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就是土地流转生产经营权的稳定,下乡的资本和技术也吃上了“定心丸”。眼下,国家正在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这是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与“长久不变”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建立在确权颁证基础上的土地承包权,才能成为明确、有效和稳定的权利,才能使承包权得到制度的保障,才能使经营者对土地经营和投入有稳定的预期,使经营权真正地活起来。
詹士清:现在土地确权了,承包证也拿到手里了,家庭成员情况、承包地确权总面积、承包地块坐落(四至)、地块示意图等信息一应俱全。我才放心把自家的地全部流转给合作社,合同一直签到2028年。我在合作社里担任机械手,老伴到附近企业打零工。确权后我家的17亩地变成了21.7亩,合作社流转我的田按一亩550元现金结算,一年土地流转收入1.2万元,合作社打工一年的收入3.2万元,老伴打零工一年收入2.7万元左右。儿子、儿媳外出打工还有收入,一年下来全家收入十七八万元。
郑树利:县里不断推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通过示范建设,对创建省级、国家级的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万、10万元奖励,鼓励经营主体进行规范化建设;改善金融信贷服务,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用评定范围,解决他们资金问题;规范加强农业保险,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落实各项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农村更适于安居乐业
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乡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落实税收、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年轻人回乡创业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实现产业兴旺,也要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如何通过释放土地活力,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詹士清:现在土地流转到合作社,老年人在家帮人干干活,青壮年都外出打工,收入多了,生活好了。路修到家门口,还都装上水龙头,吃水比以前方便、干净。晚上可以去村里新建的文化广场散散步,老伴她们最近还在学广场舞呢。村里打架斗殴、吵嘴骂人的少了,邻居之间也更和气了。生活在现在的农村,不比城里差。城里有的俺们都有,城里没有的,俺们也有了。
前段时间孩子打电话回来说,想回家乡创业发展,搞一搞标准化“稻虾养殖”。你看,原来都是离开农村发展,现在年轻人愿意回来打拼,我觉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俺们农民也能作出贡献。
郑树利:现在全国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做了基础信息准备,解决了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强化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黄祖辉: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包含“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丰富的内涵。实现乡村振兴要重视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和促进土地流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对农民的培训,提高社会从业竞争力,增加他们从土地以外获得收入的能力,减少对土地的依赖,变“要我流转”为“我要流转”。通过落实税收、用电、用地等各项优惠政策,培育更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利能力,引导他们流转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对大规模和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的监管和资格审查,确保农民按期足额获得流转收益。
农村改革更加精准
三权分置,确权登记,有序流转,适度规模,家庭基础,农民自愿,农地农用,鼓励种粮
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不动摇
记者:农村土地政策长期稳定,有利于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今后农村土地制度等改革应当坚持怎样的取向?
黄祖辉:农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空前高涨,政策性原因就是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承包权长期不变,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关键就是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正确处理好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关系。改革的核心点是:三权分置,确权登记,有序流转,适度规模,家庭基础,农民自愿,农地农用,鼓励种粮。
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一要健全农民集体的议事表决机构,让农民集体拥有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行为能力,要注意防止简单地以村委会甚至个别村干部的意志等同于农民集体的意志。二要正确对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既要保护在家务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也要出台相应激励措施,鼓励进城农民工有偿退出其承包地的承包权,将保护与退出有机地结合起来。三要防止经营大户与地方政府合谋侵犯分散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防止个别农户违背契约精神,在经营大户已经作出固定资产投入后单方面提高租金。
张红宇:深化农村土地改革,需要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三块地”改革,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不动摇。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要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改革的两项重点任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今年计划再选择100个县开展试点,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规模,最终拓展到全国范围。
郑树利:农村改革,群众的满意程度是重要的衡量指标。潢川县承包地确权于今年5月份基本完成,向全县127912户承包户颁发了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户由原来的观望、漫不经心到关注、积极参与,纷纷表示确权程序到位,准确度高,证书登记要素全,领到证书后心里更踏实,不用担心到期不能收回土地或因田埂推掉而找不到自己的承包地位置,自己的权益更有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使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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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承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已开展了两轮承包。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15年,最早的1993年到期。1993年11月,中央发文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大多数地区的第二轮承包将从2023年起陆续到期。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三轮加在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长达75年,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三权分置:2016年中央正式发文确立了农村承包地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创新,为推动今后一段时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确权颁证:要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前提。在2009年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基础上,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明确了5年时间基本完成的时间表。之后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本报记者 王 浩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19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