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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校园贷诈骗案 数十名学子被骗贷百万

2017-11-15 15:21:00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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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拙劣的骗局 学子缘何迷失

  近日,宝坻大学城某高校曝出一起涉校园贷诈骗案。一对仅有中等学历的夫妻,以校园贷为幌子设局,两年时间里,数十学子相继上当受骗,把用自己名义贷来的款项或分期付款购买的手机,如数交到犯罪嫌疑人手中,换取极少的好处费。近日,宝坻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初步统计,三十多名在校大学生合计有九十多万元的贷款本息未还清。

  宝坻区检察院干警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涉案高校制发《检察建议书》。案中,骗子的伎俩并不高明,甚至漏洞百出,但众多的学子却在相当长时间内对骗局表现出集体无意识,这究竟是为什么?如何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好处费做饵 骗数十学子贷百万

  犯罪嫌疑人肖某、王某供称,其二人从2014年起在宝坻区大学城某高校内做快递收发生意,雇用大学生打工。2015年9月,二人快递生意失败,在学校经营美甲店也不挣钱,而且王某以前养鱼虾借的十万元贷款也需要还,为解决亏空,二人打起了利用学生骗取贷款的主意,谎称自家有高息贷款公司需要资金,让在校大学生去网络平台上办理分期贷款或通过分期贷款买手机,贷来的钱物如数交给其二人使用,其二人再给学子们数百至千元不等的好处费,并谎称学子们的贷款本息由其二人负责偿还。

  数十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的学籍信息在名校贷、人人分期、佰仟金融等网络平台上注册并办理分期贷款,贷来的款项如数交给肖某;在爱又米、优分期等平台分期贷款购买手机,办下来的手机也交给肖某,肖某再转卖到手机店,以此方式套取现金。每笔金额少则数千元,多达二三万元。肖某还让已办理贷款的学生介绍同学办理贷款,同时也给介绍的学生一些好处费,通过这种学生传学生的方式,数十名学子先后卷进骗局,贷款金额以百万计。

  肖某王某用骗来的钱装修、买车、买首饰,还去东南亚旅游了一圈。至于还款,他们起初还能“拆东墙补西墙”,通过新增贷款还以前的贷款,但随着学生办理贷款的增多,每月还款额也逐渐增加。2017年5月,二人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学生贷款,贷款平台纷纷找学生催款。6月底,眼看要放暑假了,学生们才报警。其时,银监会、教育部等部委刚刚出台新规,限制校园贷。

  目前,受害学子正在经受压力。一份以“全体受害学生”名义写的信中称:“催债人员以征信威胁我们,这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和学习。”受害女生小王说:“这几个月我是怎么过来的,这辈子都忘不了,天天被催债,很多时候感觉活不下去了。”

  与受骗学子面对面

  第一个受骗的学子

  自己受骗还被同学认为是骗子

  21岁的工科女生小闫一脸憨厚。她从大一起就在肖某的快递点打工。上大二后不久,开始帮肖某“搞钱”,不但以自己名义办了数笔分期贷,还拉十几名同学“上道”。一笔给同学好处费300元至500元,她本人得50元,每月她向肖某要钱转给同学还本息。肖某开始拖欠时,她曾拿自己的钱代部分同学还过贷款。

  小闫有笔账,截至目前,她已垫付2万元,帮部分同学还贷款本息,她自己还有4.5万元本息没有还。“我每天都在不停地打工,上个暑假也没回家,挣了钱就还点。”

  现在每天被同学追着要账,小闫的日子很难过。“最对不住的是室友,我俩本来关系最好,她相信我才分期贷款买了手机,我帮她垫的钱最多,后来实在垫不起了,现在她把我拉黑了。”校园贷骗局事发后,有人给小闫的男友匿名发微信称:“什么样的女孩找不上,偏找这种,早点甩了吧,大部分人都知道她是骗子。”

  艺术系女生

  严谨的室友也做了

  漂亮的艺术系女生小石也是受害者之一。她与肖某、王某并不熟悉。肖某在校园做快递收发业务时,她在肖某的快递点取过快递。她在这桩骗局“成熟”阶段时成为受害人,“看到室友们都贷了,其中一个室友,是非常严谨的人,我觉得不会有问题,就跟着贷了,反正给好处费。”小石在四个网上平台办了分期贷。“现在我欠的本金是3000多元,加上利息就七八千元了,利息太高了。”小石家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父亲原来做生意,本来家里经济条件挺好的,可在她初三的时候,父亲的生意破产,家里就很困难了。这次她不小心卷进骗局,又给家里带来损失。

  精明的受骗男生

  出于同学间信任

  男生小林是受骗学生中较为精明的,却也成了受害者。提及原因,他说:“小闫是我班学习委员,出于同学间的信任,就同意了。”

  9月底,小林接受采访时说,他目前已还了2万元,还有3万多元本金没有还,加上利息是7万多元,这笔钱对他的家庭来讲很沉重。“我父母是个体户,做小生意,家里还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和80多岁的奶奶。”

  可能是最后一个

  案发前一个多月受骗

  经济系女生小高可能是最后一个受骗的。她于2016年11月租住到肖某家楼上,认出肖某是曾在校内干快递的“老板”。其时,王某在外面干驾校。2017年3月,小高想学车,找到王某,还交了3000元学费。4月19日,肖某通过微信联系小高,请小高到家后,当面提出让小高“帮忙”分期买手机。转天,小高在肖某陪同下,分期买了两部手机,一部是苹果7plus,一部是华为mate9,全都交给了肖某。肖某只替小高还了两个月的本息,就被抓了,被抓前不久,还约小高到家吃饺子。

  价值观偏差

  爱贪图小利

  为了“招揽生意”,肖某曾在其美甲店贴出过一张“小广告”,提示学生贷款可挣好处费。记者发现,每位学子在接受采访时,都提到了好处费,他们有的家里孩子多,父母收入微薄,为了给父母减负;有的是想改善生活,给自己挣点外快;还有的是因为别人都挣了好处费,自己“不挣白不挣”……理由不一而足。

  马超认为,部分在校大学生未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贪图小利,为赚取嫌疑人给的好处费就帮嫌疑人办理消费借贷,使其轻易落入诈骗陷阱。

  感情用事

  轻信盲从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上当受骗?采访中,记者向不同学子提出这一问题。小闫把原因归因于“轻信”。她说,肖某是本地人,为人热情,对他们这些外地来的学生多有关心照顾。这令自幼失去母爱、与爷爷相依为命的小闫十分感激。她管肖某叫“姐”,工钱什么的从不计较,肖某让她帮着“分”手机和贷款,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小高上的是经济系,本来有一定的头脑,在以自己名义给肖某贷款买手机的时候,还曾要求肖某给出具字据。但肖某没给她出,还给她介绍了一大堆同校学生参与的例子,尽管这些同学她“一个都不认识”,小高还是被忽悠了。

  而更多学子受骗原因则可归于盲从。女生小王被骗是因为见到小闫做了校园贷,“小闫是我闺蜜,我就信她。”男生小林则是因为,“见小闫也贷了,她是我班学习委员。”艺术生小石的理由居然是,“有个室友也贷了,她是个严谨的人。”

  本案检察官助理马超认为,在校大学生生活环境相对封闭,学生之间信任程度高,同时社会经验少,对犯罪行为的鉴别能力差,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社会阅历浅

  解决问题差

  该案承办检察官毕文丽和检察官助理马超介绍,办案过程中,他们深深地感受到涉案受害学生的不成熟。案件发生后,维权意识不足,维权手段缺乏有效性,发现被诈骗后,未及时联系学校、媒体,或向司法机关报案,对嫌疑人抱有幻想。

  案中部分学子曾一起找过肖某,要求其还钱。肖某花言巧语后,给学子们写了一张白条,承诺还钱,学子们认为拿着这张欠条,到哪也能有理由向肖某要钱。在一份证据录音中,两个学生向肖某讨债,一个女生“威胁”肖某说:“别以为我拿你没办法,你要是再不还钱,我就告诉我爸。”

  法律意识淡薄

  缺乏风险意识

  事实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偿还能力,只是“拍胸脯”说“我们上边有高息放贷公司,用你们这些贷款拿去做高收益投资,没有任何风险,肯定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之类的话,学子们就信了。至于所谓的高息放贷公司是否存在、运营能力如何、两名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偿还能力、有无财产,都没有人去考证过。

  在长达两年的诈骗过程中,甚至没有一名学子要求两名犯罪嫌疑人签一份合同或者协议之类的,更没有约定任何违约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等,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把钱物贷来拱手送给两名犯罪嫌疑人,而自己只获得极少份额的手续费。

  办案检察官毕文丽认为,法律意识淡薄仍然是当下大学生群体中亟待关注的问题。受害学子全部为成年人,用谁的名义贷款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本案的受害学生竟然对这一点呈现集体无意识,即使是案发后,不少学生首先想到的还是“我们是受害者,应该让平台给我们把钱免了,”而不是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检察官建议

  让损失降到最低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工作非常紧张,一桩案件从接手到作出是否批捕决定,只有法定的七天时间,不排除节假和公休日。这桩案件,一共十几本卷宗,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看过来,深入分析思考,办案组成员乃至全科共同商议再做决定。即便如此,办案检察官还是承担起了案件之外的社会责任。

  宝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郭金中介绍,该案具有一般涉众型诈骗案件的共性特点,嫌疑人犯罪成本低,仅通过一张宣传纸,以学生口口相传的形式骗取高额利益,同时又具有典型特征,被害人群体为在校大学生,嫌疑人利用校园贷这一形式,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向骗取消费借贷物转变。由于该案的犯罪方式易复制,必须果断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为此,宝坻区检察院向涉案高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学校及时披露和揭示此种诈骗方式,以免再有学生上当受骗;指导学生借助家人和学校力量及时偿还贷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倡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摒弃过度消费和攀比之风。

  涉案高校回复称,已第一时间联系受骗学生家长,请家长帮助学生还款,避免学生因思想压力过大引发不良后果。该校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消费观,远离“校园贷”。

  专家

  如何避免

  类似事件发生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魏健馨接受采访称,大学生做好如下几点,能够远离骗局,保护自己权益。

  首先,请勿轻信校内陌生人。大学校园具有开放性,大学生在校园中有机会接触各种人,同陌生人交往时,涉及金钱往来、借贷事宜,不要被对方花言巧语所迷惑,要及时请教身边同学、老师、家人,拓宽信息来源,有效识别骗局。其次,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大学生要牢记收获源于辛勤的付出,切不可贪图便宜和虚荣,同时,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要一味地贪图享受,盲目攀比。再次,需警惕信息泄露,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校园贷”常常是在本人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网络时代,大学生的身份、信用等信息附着很多利益,不要泄露个人信息,防止被冒用。最后,增强法律意识,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陷入骗局,要及时寻求家人、学校、律师和公安机关帮助,若涉及刑事犯罪,要及时报案,保留证据,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法律专业毕业的马超认为,本案的发生折射出校园贷层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校园贷种类繁多,贷款门槛过低,大多数校园贷平台,在办理学生贷款时,对学生的偿还能力未加考虑。二是校园贷的审核机制流于形式,将不负责任审核的恶果转嫁于学生身上。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