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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争论“和11岁女孩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2017-11-14 09:30:00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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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和11岁女孩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这一问题在法国掀起激烈讨论。据法国电视新闻网13日报道,法国男女平权国务秘书夏帕日前说,与特定年龄以下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女方是否自愿都将被视为强奸。目前国会拟根据欧洲各国惯例将这一年龄界定为13至15周岁之间。

  讨论源于发生在2009年的一场“特殊性侵案”。当时一名11岁女孩与一名22岁男子发生关系后意外怀孕并生下孩子。男子随即被控“强奸未成年人”,女孩的律师向法院提出监禁8年的请求。但上周马恩塞纳省重罪法院对该男子做出“无罪”判决。法官认为,此案缺乏可证明被告强迫、威胁或使用暴力等手段的证据,女孩是自愿与其发生关系。一些妇女保护组织称,类似判决仿佛在告诉人们“和11岁孩子发生关系很正常”。

  据悉,处理未成年人性侵案时,法国法律无条件保护5岁以下儿童。但对于5岁至15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未规定是否存在不得推定未成年人“自愿”的情况。夏帕称,计划明年出台的《反性暴力及性歧视法》将明确界定不适用“自愿”推定的年龄。法国男女平等最高理事会建议将这一年龄定为13周岁。但也有议员和专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建议将年龄定为15周岁。(潘亮)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