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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集体腐败:妇女主任效仿村支书捞“油水”

2017年08月16日 09:44: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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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领头羊”变“拦路虎”

  日前,一起村干部集体腐败案件在江西省萍乡市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芦溪县银河镇天柱岗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宗兰、村委会主任彭学军、村委会委员谭忠文(被调查时已成为乡镇干部)、原妇女主任刘艳萍等4名村干部因贪污扶贫款,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同时被纪委立案调查。最终,彭宗兰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艳萍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彭学军、谭忠文被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原本应为强村富民的“领头羊”,缘何变成了村民脱贫路上的“拦路虎”?

  心中想着“私”,一把手带头打扶贫款主意

  “他平时工作认真,吃苦耐劳,干事风风火火,真没想到他会违纪。”熟悉彭宗兰的村民说。

  1957年3月出生的彭宗兰是土生土长的银河人,1989年开始便一直在村上任职,从普通的村委会委员到村委会副主任、主任,直至2002年开始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干部期间,他确实做了很多让群众满意的事,工作能力及成绩也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

  然而,当上村支书后,他便不安分起来。从2003年开始,彭宗兰利用国家出台退耕还林政策的机会,将103亩集体耕地和林地全部虚报为退耕还林项目,10年来累计获得补助资金13.88万元,并将其中7.68万元全部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当时虚报也是想争取资金为村里做点事,但想到一路走来,我为村上付出了这么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才起了贪念。”彭宗兰回忆他违纪之初的想法时说道。

  除此之外,彭宗兰还利用集体林地虚报了长江防护林项目、森林抚育项目,并从中获得项目资金3.4万元。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