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手伸向扶贫资金财物的,正在被加大通报曝光和问责力度。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国务院扶贫办(以下简称扶贫办)获悉,2016年各级各部门加大问题查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了1.95万人,检察院系统处理了1892人,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了153人次。财政部、扶贫办集中检查,各地处理了1231人。
近日,扶贫办通报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10起典型案例,以“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教育和警醒广大扶贫干部挺纪在前”。这10起典型案例涉及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渎职失职等。
骗取套取借机牟利
在脱贫攻坚中,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其中中央667亿元,省级超过400亿元,同比均增长超43%。
2016年,脱贫攻坚战首战告捷,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240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5%,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貌明显改善。
与此同时,扶贫领域的贪腐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被频频曝出。审计署新近发布的158个贫困县扶贫审计结果显示,有105个县的11.3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有的已置办高档轿车、商品房等未及时退出,个别村干部在建档立卡中优亲厚友。
84个县形成闲置资金19.54亿元,有6.23亿元已闲置2年以上未能盘活统筹使用。日常监管不到位,发生骗取套取、违规使用、借机牟利等问题3.81亿元。扶贫项目实施中因脱离实际等未实现预期效果,涉及资金3.3亿元。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