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等三部门打出“组合拳”防控伤医、医闹行为
针对频发的医闹事件,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发通知,明确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并且指出酗酒、行为异常者应有安保人员陪同就诊。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要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将医务人员、患者对维护医疗秩序的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
二级以上医院应有安保安检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门在《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指出,医院应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全面开展实名制诊疗,提升医疗质量,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指南,保证患者安全。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医院应当建立诊区管理制度,指定专职人员或者兼职人员负责门急诊的诊区管理,实行住院患者探视实名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扬言伤医人员应重点关注
意见指出,医院应当做好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排查医患矛盾纠纷,及早调处化解。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医院及其保卫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医院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在医院内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