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 题: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引起热烈反响
新华社记者 杨维汉、丁小溪、罗沙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
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在广大法律工作者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表示,要认真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导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两个坚定不移”,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坚定不移’的要求,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改革要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江苏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说,“我们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不久前深入到司法体制改革一线考察的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深有感触地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司法规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强有力推动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无论是司法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还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都是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础上,使改革得以有效推进。”
“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要求明确,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贵州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表示,我们要切实肩负好政治责任、把握好重大机遇、运用好重要经验、落实好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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